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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十堰市中医医院核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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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十堰市中医医院核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十堰市 项目概况 十堰市中医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本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 供应商参加磋商报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SJ-1-2025-199 2.项目名称:十堰市中医医院核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40万元/年。 5.采购需求:十堰市中医医院核磁共振设备维保服务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3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可续签次 年合同,最多续签2次。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0.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 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应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 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图(格式 要求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6.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提供以下材料加盖公章领取磋商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获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获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委托人身 份证获取。 2.其他报名相关资料和要求:项目报名表。 3.磋商文件如需网上获取的,供应商需将以上资料复印件盖公章扫描后发 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邮件主题必须备注“所投项目名称+公司全称”,否则不予受理), 确认资料审核是否通过及文件获取事宜。供应商填写《文件获取登记表》时,须保证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时效性以收到申请人完整报名资料的时间为准。网上获取磋商文件的申请人应充分考虑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的风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 售价:4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 五、开启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点00分(北京时间) 十堰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