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标采购=靖江市新桥城实验学校采购联合体食堂食材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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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8
发布于
江苏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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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标采购=靖江市新桥城实验学校采购联合体食堂食材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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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泰州市/靖江市 一、招标条件 本靖江市新桥城实验学校采购联合体食堂食材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靖江市新桥城实验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小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靖江市新桥城实验学校采购联合体食堂食材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靖江市新桥城实验学校采购联合体食堂食材集中采购供应商入围项目: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行为的能力(经营范围涵盖拟投标段内全部内容且处于有效期内);(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经营范围涵盖拟投标段内全部内容且处于有效期内);(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食品安全事故、卫生监督和公安部门处罚记录(须按格式要求提供声明函)。(7)具有长期充足稳定货源、承担食品安全责任和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能力。(须按格式要求提供声明函原件)(8)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不可为退休返聘人员(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月或近半年内任一月份在本单位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扣款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9)参与投标的供应商须具有生产经营固定场所(仅限于在以靖江市人民路与骥江路交叉口为中心半径25公里的路程范围内),具有相适应的配送能力。(须提供:1.在以靖江市人民路与骥江路交叉口为中心半径25公里的路程范围内生产经营固定场所的相关证明材料;2.交通运输车辆相关证明材料。)2.交通运输车辆相关证明材料。) 2.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2)被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3)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营业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审查小组查询结果为准);(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 开标地点:靖江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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