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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条件本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两院区(水西院区、复康院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项目资金来自/,采购人为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本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比选。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规模:范围: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采购为:两院区(水西院区、复康院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三、供应商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加盖公章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比选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比选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及比选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复印件。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未到缴税时间的新注册的公司应提供未拖欠税款及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4)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5)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在响应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截至比选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车(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比选当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7)供共应商须在《天津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名录》内,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8)供应商须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且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包括HWO1医疗废物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9)供应商拟投入车辆的所属公司须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危险货物运输(医疗废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车辆为自有车辆仅提供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即可)(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四、比选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领取比选文件。比选文件售价100元,文件购买只按受现金、电汇形式,不接受支票形式,文件售后不退。五、响应文件的递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30时(北京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方法为:现场递交,地点为天津市。逾期送达/递交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受理。六、比选时间及地点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时(北京时间)地点:天津市联系人:徐先生手 机:185 1927 2310邮 箱:zbtbgs66@163.com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