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恒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关于邢台再生资源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建设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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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河北邢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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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恒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关于邢台再生资源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建设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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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恒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关于邢台再生资源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建设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邢台恒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邢台再生资源”)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合同能源管理合作建设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邢台恒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现进行谈判采购,诚邀有意愿、具备资格条件的潜在响应人参加谈判。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邢台恒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合同能源

管理合作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M41*开通会员可解锁*6784N

2.3项目地点:河北省邢台市

2.4项目内容:

本项目由具有国有资产投资主体资格的投资方在邢台恒亿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厂内建设并网型光伏电站,包括太阳能光伏屋顶发电系统,最终施工建设容量以并网验收容量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效益分享期:本项吕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自项目通过当地电网公司验收并开始运行之日起,效益分享期为25年。3.采购范围及界面

3.1工作界面

3.1.1采购人向响应人提供光伏发电系统项目所需的场地,响应人负责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建设规模≥0.8MW,具体规模以批复为准,并承担其所有相关费用。

3.1.2响应人应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投资建设光伏发电系统项目,并负责规划、融资、建设、安装以及确保光伏发电系统项目正常运行等所有工作,同时承担其所有费用。建设完毕验收通过后,响应人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手续作为产权的证明。

3.1.3响应人负责办理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项目的施工许可、环境影响登记表或报告、项目报备等所有手续(具体以政府部门的要求为准),采购人给予协助。

3.1.4本项目所发电量由采购人优先使用,所得节能指标、碳排放指标、可再生能源指标、中国绿色能源、政府补贴等相关指标以及上述指标带来的经济收益,全部归采购人所有(响应人填写响应文件中的节能收益分享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1.5收益分享期结束后,如邢台再生资源不需要光伏电站,响应人应按照邢台再生资源要求无偿拆除并消理光伏电站相关设备及配套设施,并确保光伏电站建设所涉及的厂房、屋面等设施的结构安全及防水、保温、防锈等使用功能的充分实现,若需要维修、加固或改造,相关费用全部由响应人承担。

3.1.6 响应人在建设光伏电站之前,须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邢台再生资源拟在屋顶建设光伏发电项目的厂房屋面进行安全性检测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若需维修、翻新、加固的,修缮后再开始实施光伏电站项目,且由响应人承担全部费用和责任。响应人应确保在光伏设备安装过程中,邢台再生资源的屋面处于最佳状态,能够支持光伏设备的安装和长期运行。响应人应在合同签订后合理时间内完成屋面修缮工作,并在完成后通知邢台再生资源进行验收,确保屋面达到预期的修缮标准。3.2对响应人的要求

(1)响应人具备外部环保事项协调、上网事宜办理等服务的能力。

(2)响应人具备取得政府要求相关审批手续的能力。

(3)未经邢台再生资源同意,响应人不得在合同期内出售、转让本项目资产,亦不能转让持有本项目权益的公司股权。若响应人未经邢台再生资源同意私下出售、转让本项目资产,则按违约处理,响应人同意将本项目产权无偿转移至邢台再生资源所有。

(4)响应人须承诺在合同期内出售、转让本项目资产的,应经采购人、响应人、资产受让人一同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及义务,以保证合同完整延续。

3.3工期:本项目的建设期为项目当地发改委备案通过之日起,至项目申请地方国网公司验收之日止。

4.响应人资格要求

4.1响应人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备包含光伏项目建设、运营等相关资质。

4.2业绩要求:*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响应人提供两个以上装机容量≥0.8WW的自主产权光伏电站业绩(提供与当地电网公司签订的购售合同扫描件,项目备案证明与国家电网签订的能源合作协议,并编制在响应文件中。该业绩要求只包括响应人及响应人绝对擦股的企业的业绩上级公司的业绩不计入)。

4.3响应人信誉良好,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采购人查询“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 cn)的查询结果为准)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5.3满足本采购公告第4条款响应人资格要求的申请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8:00时(北京时间)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时(北京时间),并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第4条款规定的相关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6.4谈判采购地点:

6.5逾期提交的或者未提交指定载体/地点的响应文件

6.6电子响应文件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6年_3月_30_日上午09:29(北京时间)。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bgszjj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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