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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智慧APP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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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智慧APP材料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HWY-GZZXZB2026002)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 一、招标条件 本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智慧APP材料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750万元,招标人为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标采购内容: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智慧APP材料采购项目,项目预估规模含税:人民币17500000.00元,不含税:人民币15486725.66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四川新华物业有限公司智慧APP材料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条件如下: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日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有效业绩:本项目投标人须具备*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类似项目(食品类软件技术服务类或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等)的有效业绩,有效业绩合同累计金额不低于200万元; 2.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存在招标人认为其他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大股东存在被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的除外; 2.2.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2.2.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 2.2.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2.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2.2.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2.2.14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2.15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中国通信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认定为总部级D级供应商、总部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总部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6按照《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被四川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认定为省级D级供应商、省级负面清单供应商或省级其他不合格供应商的,不在禁止合作期限内的除外; 2.2.17存在《不合格供应商管理规则》中规定的D级供应商、负面清单供应商或其他不合格供应商中的任一情形; 2.2.18公司存在可能影响本项目履行的三年内的行政处罚信息; 2.2.19供应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或中介机构的,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含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为采购人单位近三年内(投标/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离职的领导人员(离职前三年内岗级曾为管理六岗及以上)的;如后续合作中发现有此类情形的取消合作资格; 2.2.20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投标人控股和管理关系限制要求如下: 2.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成都市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递交方式 成都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开标地点:成都市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bjzyzb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