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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项目丹棱县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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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棱县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丹棱县智慧停车及充电桩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一期)EPC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丹棱发改【2025】6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丹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资金米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丹棱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丹棱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丹棱发改【2025】69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口白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云领维硕(四川)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丹棱县 2.2 建设规模: 项目改建城镇公共停车位并加装停车设施、停车充电设施及配套电力设施:在城镇规划区中改建公共地面停车位4056个,新建1358个充电桩(双枪)及配套电力设施,安装车位管理器1500个及配套设配设施:新建城区公共停车场及充电基础设施:新建公共停车场(含地下)新增车位734个,并新增230个充电桩(双枪)及配套电力设施建设。 2.3 该项目一期总投资:8610.12万元,(其中工程贵最高限价为69838600.00元,设计赏最高限价为 560000元)。 24 招标范围:(1)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复核并修正前期勘察设计成果文件,根据项目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图设计、专项方案和专项设计、施工图预算、新增及变更设计、效果图设计制作、配会竣工图设计制作,施工期间现场服务等及后续服务,符合评审的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清单编制要求,参加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红线范围内的所有设计内容。 (2)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按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设计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2.5 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300 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270日历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通过审查,并满足施工需求。施工: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7 资金米源:资金米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及企业白筹资金。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供应商应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口设计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口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口由设计负责人兼任z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口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是下列要求:(一)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三)联合体总数不得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2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 (四)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五)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在本招标项目中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 (六)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false3.3本次招标范围中施工部分的工作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中职责分工为承揽施工工作的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县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施工部分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应勾选此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00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8: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30 开标地点眉山市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子受理。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