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招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部人员用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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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1-24
发布于
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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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招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部人员用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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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招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部人员用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YBID2-019-2026)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部人员用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60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切实加强食堂主副食原材料采购环节控制,合理降低和压缩原材料采购成本,不断提高原材料品质,确保食材原料进货食用安全,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为甲方食堂采购配送食材的供货资格投标单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部人员用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部人员用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开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 (2)投标人企业注册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3)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4)投标人应提供由本企业直接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5人及以上,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计算该期限时,自潜在供应商提交参与供应商评估申请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 (5)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9)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的。 (10)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1)不得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2)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3)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 (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1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16)投标人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招标人签署项目合同; (17)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出具承诺函;未被列入中国光大银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18)投标人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19)潜在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如需要,中标后提供。 (20)投标人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1)投标人须在行业内经营期1年以上,无食品安全事故,并且无违法违规记录: (22)投标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30分获取方式:请携带(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3行业许可证:购买文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采购文件。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肆佰元整(¥400元),售后不退不换。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 七、其他 1.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部人员用餐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2.资金来源:自筹 3.招标内容为切实加强食堂主副食原材料采购环节控制,合理降低和压缩原材料采购成本,不断提高原材料品质,确保食材原料进货食用安全,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为甲方食堂采购配送食材的供货资格投标单位。 4.合同履行期限:1年,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时间以最终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5.中标人数量:两家。 6.(1)本项目采用基准价*下浮比例报价方式,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基准价*100%,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人作废标处理。基准价确定方式:按照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发布平台(http://fgw.shenyang.gov.cn/wjgz/clzxxfbpt/jgxx/)价格信息中的当日超市零售价格确定。 (2)以上金额为估算金额,以实际采购结算为准。 (3)个别单品招标人有权另外单独采购。 7.采购需求为切实加强食堂主副食原材料采购环节控制,合理降低和压缩原材料采购成本,不断提高原材料品质,确保食材原料进货食用安全,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为甲方食堂采购配送食材的供货资格投标单位。 8.合同履约期限其他要求:1年;第1年期满后,在服务需求与上一次招标项目相比服务费单价未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根据考核结果和财务事项审批情况可签订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两次。 9.项目所在地:甲方食堂设置地址,即食材原材料配送日的地 10.中标人数量:2名 11.合同估算价:260万元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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