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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信息~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机组、中央空调机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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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讯信息~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机组、中央空调机房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市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机组、中央空调机房改造工程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389.48万元,招标人为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同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机组、中央空调机房改造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洛阳市偃师人民医院中央空调机组、中央空调机房改造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2)依据洛阳市洛财购[2021]1号文件精神,根据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 (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所报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不含临时职业证书且注册单位与供应商一致)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项目经理应承诺在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无在建承诺书(5)供应商须按照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要求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在编制响应文件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23时59分获取方式网上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递交方式:洛阳市电子上传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开标地点:偃师区 联系人:徐工 电 话:130-5123-8215 邮 箱:axu202405@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