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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推荐=2026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印刷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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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印刷品采购项且(项目名称),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本次采购为公司印刷品;配送范围主要包含成都双流机场、天府机场等。项目分为五个标段,要求投标人根据应标标段所有要求进行服务。 2.2项目预算金额:1134.52万元/两年;其中:标段一(手册类、宣传类):175.16万元/两年;标段二(运行保障类):332万元/两年;标段三(航务类):310万元/两年;标段四(运行手册类):62万元/两年;标段五(出行服务手册):255.36万元/两年;(以上均为含税金额)。 2.3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2.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主要包含成都双流机场、天府机场等;具体地点详见需求清单。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五个标段。 2.6中标人数量:每标段1名,份额100%。(本项目兼投兼中,即可参与多个标段,可中标多个标段) 2.7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含税单价限价详见需求清单。本项目以含税单价限价作为基数,投标人在此基数上以折扣报价,每标段只允许有一个折扣。有效折扣报价范围:折扣100%。 2.8交货期限:详见需求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3.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注:以评标现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2.2投标人为原始生产厂商,具备自主生产能力(须提供可自主生产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生产厂房产权证或厂房有效租赁合同等,如以参股形式经营的,其股权应不低于50%)。 3.2.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 >。 3.2.4(标段一、二、三、五适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合同生效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含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间的印刷品销售合同。如为单次合同,单次合同金额须在100万元及以上;如为框架合同,年度供货累计金额须在100万元及以上。 (1)单次合同请提供含有金额的中选/中标通知书或含有金额的合同关键页内容并提供发票复印件及明细; (2)框架合同请提供合同关键页内容,发票复印件及明细(提供年度累计供货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发票复印件及明细)。未完整提供上述信息的,视为无效协议。 3.2.5(标段四适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合同生效日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含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之间的印刷品销售合同。如为单次合同,单次合同金额须在50万元及以上;如为框架合同,年度供货累计金额须在50万元及以上。 (1)单次合同请提供含有金额的中选/中标通知书或含有金额的合同关键页内容并提供发票复印件及明细; (2)框架合同请提供合同关键页内容,发票复印件及明细(提供年度累计供货金额不低于50万元的发票复印件及明细)。未完整提供上述信息的,视为无效协议。 3.2.6(标段四适用)鉴于此次项目中FCOM、QRH手册为单机版,投标人需提供单机版PDF格式手册发布、排版的服务,及QRH手册逐架飞机排版、插页的服务,并提供服务响应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招标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6.投标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至10时00分。 6.2样品文件递交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6.3样品规格及数量:投标人按< >要求提供投标样品。 6.4样品的运送、检测、包装、保管费等一切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投标人需自行将样品运至指定地点并在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完毕。 6.4为了更好地评审产品的质量,在评审过程中有可能对样品进行破坏性检验,不管是否中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不对破坏后的样品提供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5样品退还:中标人的样品不予退回,封样留存,中标人投标样品与供货提供产品须一致,否则招标人将取消中标人资格并终止合同,并将中标人列入四川航空黑名单。未中标单位的样品在中标结果公示发布后7日内投标人自行取回,逾期未取回的样品,招标人将自行处理。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guoxinzczb@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