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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资讯青海大学医学院园树巷校区食堂招标引入餐饮经营方(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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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学医学院园树巷校区食堂招标引入餐饮经营方(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青海省,西宁市 一、招标条件本医学院园树巷校区食堂招标引入餐饮经营方(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0万元,招标人为青海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项目名称:医学院园树巷校区食堂招标引入餐饮经营方(第二次)项目编号:青海鹏杰竞磋(服务)2026-002L 项目金额:人民币 0元(本项目为零租金承包,仅收取实际发生的水电费用)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医学院园树巷校区食堂招标引入餐饮经营方(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医学院园树巷校区食堂招标引入餐饮经营方(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②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③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④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⑤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无任何不良记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10天内); (6)其他资质: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为清真餐食的,供应商需在签订合同前办理“清真食品许可证”(需提供承诺函)。(相关办理程序可以参照《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办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年 02月 04日 09时 00分到 2026年 02月 10日 17时 30分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 02月 14日 10时 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年 02月 14日 10时 00分开标地点:青海省西宁市 七、其他 购买磋商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 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