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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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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HZ26-284-221C)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派遣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4.4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天津市红 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服务人力的实际需求,进行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劳务 派遣服务项目采购活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派遣;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食堂员工劳务派遣)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 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 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 章。(原件备查)
(三)提供2025年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 缴纳清单等)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注(1)纳税零申报单位应当按照以下方式之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①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 大厅零申报报表;②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2)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 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3)因相关政策导致延期缴纳的递交相关证明。
(四)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由法定代表人参与 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供应商若由授权代表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 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原件。
(六)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徽企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 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早位 视同小徽企业。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产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 件,否则不予认定。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八)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之前),详见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一)项目内容
天津市红星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坐落在天津市红桥区丁字沽三号路45号,学校食堂坐落在红 星报告厅西侧一楼,面积近3000m2,由餐厅、后厨、操作间、库房、售饭间、更衣间组成, 八个售货档口全自动的炊事设备,食堂配备先进的保洁和餐具消毒设备。
(二)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 网( www.ccgp.gov.cn) 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在磋商开始后 30分钟内进行打印存档。
2.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 同小微企业。
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 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 定。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的售价:磋商文件售价为400元,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标书发售截止时间之前)
现场直接获取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标书费现金。
网上获取: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方式从供应商公司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请在汇款备注 栏注明所购买的项目编号,并将报名文件(营业执照副本+汇款凭证+经办人身份证+联系电 话)扫描件通过邮件发送到。采用网上 领取方式进行报名的,报名时间以标书款到账时间为准。
(四)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收取磋商保证金人民币8000元整。磋商保证金支付方式及截止时间:本项目仅接受 公对公账户汇款,提交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9:30.
联系人:徐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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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zbxm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