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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潍坊能源新增供汽改造项目化水废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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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潍坊能源新增供汽改造项目化水废水处理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NYGC-GZ-2026-035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潍坊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潍坊能源新增供汽改造项目化水废水处理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光大生态环境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光大环保能源(潍坊)有限公司厂区内
2.2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 EPC 工程,投标人负责提供一套处理量为 27.5mh 化水废水处理装置,除盐水最终产水量为 5m3/h。
2.3 交货期限及施工工期:
设备交货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始交货,*开通会员可解锁*完成交货。
安装施工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2.4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包组,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套处理量为27.5mh化水废水处理装置,除盐水最终产水量为5m小处理系统及其配套设备(工艺:化学软化+CTUF+一级 BWRO+二级 BWRO+三级 BWRO+EDI,一级 BWRO 浓水采用 SWRO 减量)。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人负责其提供的全部设备的设计、供货、安装及调试等工作,详见附件:供货要求及技术规范。
注: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所需的人力、物力、专业能力,能满足招标的运输、装卸、安装、验收、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
(3)投标人类型及授权要求:
投标人须为已投运的生产制造商;
口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无须提供授权书;
口如投标人非生产制造商,投标人须提供授权书(无须针对本项目的授权)。(4)其他要求:无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具有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银行资信记录和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况。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2个同类型设备已结算完成的合同业绩,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供货和专业技术能力(必须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法规、标准的要求)。
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含首页、供货范围、合同双方盖章的签署页)完成证明文件(如验收文件或全额发票等)。
3.4信誉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评标期间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消费名单;
(4)未被国家税务总局(http:/kvww.chinatax.gov.cn/chinatax/c101249/n2020011502/index.html)收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
(5)投标人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局官网下载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
(6)不在本项目所在地政府的不得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限内;
(7)以上信誉要求相关内容如因网站更新不及时导致无法查询的,以执法机关实际出具的书面文件为准。
(8)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或其下属公司列为黑名单的;
(9)投标期间未被中国光大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列为不合格供应商名单的。
3.5 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 00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在平台参与本次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北京时间)
6.2开标地点:线上开标(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联系人:徐工
电话:130-5123-8215
邮箱:zyzbgs88@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