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尔果斯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电子信息创业孵化中心(一期)EPC-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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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3-20
发布于
新疆伊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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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尔果斯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电子信息创业孵化中心(一期)EPC-电梯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KF2026-YL004)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霍尔果斯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电子信息创业孵化中心(一期)EPC-电梯采购及安装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霍尔果斯市重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电梯 7 部(包含电梯设备及一切有关的零部件、易损件、元器件、挂钩及预埋件等用于电梯工程的材料,电梯、电梯圈梁、电气部分安装等(包括监控摄像头、五方通话、井内检修照明及检修插座的管、线、灯、插座面板、防雷接地、机房内开孔工字钢、设备、刷卡、电梯设备及与消防联动及相关调试等),即完成从电梯采购、安装、调试至取得电梯使用证的所有工作内容:设备清单规格型号参数详见招标文件)。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霍尔果斯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电子信息创业孵化中心(一期)EPC-电梯采购及安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霍尔果斯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项目-电子信息创业孵化中心(一期)EPC-电梯采购及安装)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在上述要求的时限内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使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②税务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为制造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的电梯制造企业;②投标人为代理商:所代理的电梯设备制造商满足 1 要求,且代理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的单位,并提供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3 月 19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3 月 23 日 19 时 30 分获取方式:手持提供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携带身份证及法人证明文件),并提供下列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提供 2024 年度或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成立不足 1 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须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内出具)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在上述要求的时限内业务往来正常,无不良记录,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银行资信证明使用;(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社保机构或税务机构出具的投标人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②税务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一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7)资质证书;(8)制造商营业执照(经销商需提供);(9)唯一授权书(经销商需提供)。(以上证件均带原件或二维码可供查询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以便查验,并提交复印件加盖公章贰套,复印件可为双面复印,不接受公证件,缺一不可。)领取采购文件。费用:磋商文件每套售价 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6 年 03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6 年 03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联 系 人:徐工 手 机:156-1130-0638 邮 箱:zyzbgs55@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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