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市涟钢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95495MWp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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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10
发布于
湖南娄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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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市涟钢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95495MWp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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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市涟钢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95495MWp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娄底市涟钢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95495MWp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备案名称)已由娄底市娄星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娄星发改备案(2025)335号(批文名称及 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湖南湘投新能源运营有限公司娄底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南湘投新能源运营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娄底市涟钢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4.95495MWp 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2.2建设地点:娄底市涟钢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3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建设规模:本项目光伏电站规划总容量4.95495MWp. 建设内容: 项目位于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华星路 C 区,依托湖南涟钢机电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拟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使用 屋面面积约 3 万平方米、地面面积约0.6万平方米,总容量4.95495MWp.拟采用“全部自发自 用”的模式,按照光伏电站所在建筑位置,接入原有 10kV 高压配电系统,最终接入系统方案以当地供电公司的接入系统审查意见为准。 2.4工期要求:6个月,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开工文件为准。 2.5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现行法律、规范、规程、及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设备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相关行业标准及发包人要求。 2.6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7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设备材料 采购、建设新能源光伏电站智能集中运维系统、光伏电站的施工、调试并网、 工程验收以及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勘察设计及所必须的审查服务(包括现场踏勘,资源筛选,取得 房屋产权证明、土地产权证明、房屋使用管理及电费结算等相关协议、接入手 续等;包括光伏组件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勘察、项目选址及场地落实、出具证 明屋顶/地面满足光伏安装的相关报告、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施工图、竣工图, 单体项目的设计报告需通过招标人组织的审查); (2)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逆变器(实现分布式光伏集中数据采 集的两点必要条件: 1、逆变器的数据棒,其数据发送的IP可以设置为发包人所 指定的IP,数据链路为数据棒通过4G网络直达新能源的云平台,不得经过第三 方的云进行中转;2、逆变器厂家提供数据通讯协议给发包人,以便发包人或发 包人的数据服务商可以根据通讯协议获取数据。)、汇支架、流箱、并网柜、 计量柜、PT柜、站用电柜、变压器、箱变、预制舱、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监 控系统、电缆、运行系统在线监控(包括视频监控采购)、接地网、接地极、 电弧故障断路器、防孤岛装置、电能质量检测装置、反孤岛装置、屋面防水材 料等一切设备及施工主、辅材的采购、运输、卸车、到货、保管、二次倒运等 )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及能源管理局对项目接入的各项 要求,并满足国网供电公司调控中心纳入调度管理范围的要求,实现光伏电站 的“可观、可测、可控、可调”功能。根据所提供方案填写详细的设备材料及 清单,满足并网要求所需的辅助设施、原有运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无功补偿 设备、10kV保护装置、接入场站内的一切一二次设备)满足并网要求所需改造 升级; (3)建设新能源光伏电站智能集中运维系统(包括数据棒的数据汇集,实 现多电站统一运行监控、统一调度指挥,统一数据管理,达到优化用工结构和 管控模式,实现无人值守,保障电站财物和设备的安全,降低电站运行成本, 提高电站运行的远程管控能力。平台需要直观、动态、综合地掌握下属各电站 生产的一线情况,平台至少包括运行监控、告警中心、智能诊断、能效管理、 工单管理、运行报表、运行分析、配置管理、视频监控、远程抄表、电能质量 分析等功能,为设备运行情况分析、设备问题判别和运行效益提升提供了有力 的决策依据。系统需接入湘投新能源集控中心光伏电站模块,系统提供移动平 台访问功能,使管理人员能够随时、随地掌握设备运行情况,提高电站管理效 率。系统需使用符合国产化要求的云主机、云网络组件、云安全组件和国产化 基础软件平台(操作系统、中间件、数据库),软件程序支持国产CPU的架构和 指令集,适配飞腾、鲲鹏、海光、龙芯等国产芯片,使用边界防火墙支持僵尸 主机检测功能,可识别主机的异常外联行为,具备ARP代理功能,对指定地址的 ARP请求使用指定接口的MAC地址应答,实现保护内网主机,确保网络安全), 整体要满足光伏电站的“可观、可测、可控、可调”功能要求; (4)光伏电站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屋顶/地面障碍物清除、屋顶/地面 光伏电站的施工(含除锈刷漆、竣工验收、安装(含接地)、屋顶加固、试验 及检查测试、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协调工作、竣工验收等;负责本项目智能 集中运维系统建设及实现手机APP展示功能,接入数据项目及规范应兼容发包人 系统要求。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措施、护笼、护栏 、爬梯、检修通道等设置,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 (5)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并网 接入工作); (6)工程验收(包含消缺、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 、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7)安全文明施工等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其他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 工能力,并具备以下资质和业绩: 3.1.1资质条件: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 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资 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 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 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 供近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资料; 3.1.3设计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独立投标人或 联合体承担设计工作方至少承担过1项光伏工程设计业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等 关键页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4施工业绩要求: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独立投标人或 联合体承担施工方至少承担过1项光伏工程施工或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提供业 绩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施工范围等关键页内 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5信誉要求: (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 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 zxgk . court. gov. 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未被 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4)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 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 以上安全事故(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的承诺证明); 3.1.6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 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 任同类职务(可兼任施工负责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内),项 目经理以项目经理身份至少承担过1项光伏施工工程业绩,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包含合同首页、签订时间及签字盖章页、服务范围、合同项目经理等关键页 内容,如合同内容中不能证明项目经理身份,需提供其他证明文件。时间以合 同签订时间为准); 3.1.7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专业); 3.1.8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 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 担任同类职务; 3.1.9施工机械设备: 3.1.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 (1)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备满足项目经理 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电气工 程师(发输变电),可兼任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1人、施工负责人1人、施 工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 (2)项 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3)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 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 合体牵头人可为联合体任一方,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 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 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组成一个联合体的单位最多不 能超过两家;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 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 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 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 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 代表人签字且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 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 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携带授权书至(湖南省长沙市)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或发送加盖公章的扫描件至邮箱 并电话联系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400元/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30时(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地点为湖南省长沙市。逾期送达的或未送 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tbgs99@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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