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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东莞市高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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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东莞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东莞市高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运营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其他资金47.088万元,招标人为东莞市高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东莞市高医院的一套废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及设备进行维护保养,责任划 分自集水井至消毒池后标准排放口之间废水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为220吨/天的医疗废水处 理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东莞市高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运营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东莞市高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运营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须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 复印件; 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或供应商以承诺函形式提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 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供 应商以承诺函形式提供; 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 能力情况,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供应商以承诺函形 式提供; 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 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 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2.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记录失信被 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 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 投标(响应)。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 未列明行业,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发展政策等。 4.2.节能、环保要求: 4.2.1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 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4.2.2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 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为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一、磋商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东莞市高医院医疗污水处理运营服务 2.采购项目编号:GBYY-CG-202603 3.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其中第一年为考核期,如考核不通过,采购人有权取消 其第二年度服务资格)。 4.采购预算:470,880.00(人民币肆拾柒万零捌佰捌拾元整) 5.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 人,在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 复印件; 2.1.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 相应证明材料;或供应商以承诺函形式提供; 2.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或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 供应商以承诺函形式提供; 2.1.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 术能力情况,并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或供应商以承诺函 形式提供; 2.1.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 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 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 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2特定资格条件要求: 2.2.1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 cn) “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 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 www.ccgp.gov.cn/) 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 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2.2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 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 目投标(响应)。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4.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 他未列明行业,需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发展政策等。 2.4.2.节能、环保要求: 2.4.2.1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将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 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具体按照本采购文件相关要求执行。 2.4.2.2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信息以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建立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三、注册登记 2.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不负责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提交响应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 用。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磋商文件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共3个工作日)。 2.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08:30~12:00,下 午14:0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4.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获取或线上获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6.获取了磋商文件,而不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开启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 机构。 五、磋商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地点及开启事宜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30-15:00(北京时间)。 2.磋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1 日15:00(北京时间)。 3.递交响应文件及开启地点:东莞市 联系人:徐工 手 机:*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