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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处理厂高架桥至库区架设排尾管线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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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处理厂高架桥至库区架设排尾管线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尾矿处理厂高架桥至库区架设排尾管线工程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0%,招标人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公告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尾矿处理厂高架桥至库区架设排尾管线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尾矿处理厂高架桥至库区架设排尾管线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 招标公告;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尾矿处理厂高架桥至库区架设排尾 管线工程(二次 2.2项目建设地点:拉萨市墨竹工卡县; 2.3招标范围:尾矿处理厂高架桥至库区架设排尾管线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 单; 2.4工期:50天;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6最高投标限价:118.021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形式; 3.2投标人资质: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 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 料; 3.4投标人应提供近一年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 开标日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具有良好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 、破产和重组状态,没有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 3.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标段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标段; 4.2 时间:2026年 3 月 21 日至2026年 3 月 27 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 定节假日除外)。 4.4.方式:邮箱发送资料获取,应将①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电 子证书②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电子证书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原件(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法人授权时提供,应附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⑤报名登记表,按序号顺 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统一按照“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并注明联系 人、联系电话,以电子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 ,工作人员收 到获取文件资料后,将招标文件发送至发送获取文件资料的邮箱。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4 月10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 标 人:西藏华泰龙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gxzbgs66@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