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关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泽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量土地委托种植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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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02-11
发布于
吉林长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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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关于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泽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量土地委托种植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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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泽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量土地委托种植单位选择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NY-2026010)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泽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量土地委托种植单位选择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7641.585万元,招标人为中韩 (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泽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 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每年保产产量不低于11000公斤/公顷,涉及玉米含水率按照28%计算,超产分 成比例3:7(招标人30%,投标人70%),投标人在合同基础期(3年)内投入不低于1500 万元,完成土地改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泽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量土地委托种植单位选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泽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量土地委托种植单位选择) 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种植服务经验,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 (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 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具有近半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材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 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 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 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及总公司 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并附法定代 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至长春市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 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泽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量土地委托种植单位选择 已由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泽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会议纪要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韩 (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泽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资金米源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泽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量土地委托种植单位 选择 2.2项目编号:ZFNY-2026010 2.3 招标内容:泽丰农业委托种植土地3396.26公顷(包含待改造土地面积310.28公顷)。 投标人提供玉米种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农资采购、整地、改造土地、选种、播种、施肥、中 耕、化学除草、化学调控、病虫害预防、收割、装卸、运输、秸秆离田、禁烧、售卖等; 2.4项目规模 每年保产产量不低于11000公斤/公顷,涉及玉米含水率按照28%计算,超产 分成比例3:7(招标人30%,投标人70%),投标人在合同基础期(3年)内投入不低于1500 万元,完成土地改造: 2.5合同服务期限:3年+2年模式(委托种植服务期限采用固定基础服务期+履约达标续约 的模式,基础服务期为3年,基础服务期内,投标人达到考核标准,可申请延续委托种植服 务期限2年): 2.6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7服务标准:优质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 2.8招标控制价:含税单价不超过*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公顷,每年含税总价不超过2547.1950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种植服务经验,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 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 (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 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之间的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5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 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具有近半年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材料: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 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 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2023年至今)内投标人及其 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 .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 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 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 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 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法定公休日、法定 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携 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分公司投标的还须提供总公司授权及总公司营业执照副 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法人办理投标事宜则不需要提供)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至吉林省长春市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徐先生 手 机:130-5123-8215 邮 箱:bjgxzbgs@126.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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