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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首选尉氏县电动汽车示范性集中式公共充电站建设项目等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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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首选~尉氏县电动汽车示范性集中式公共充电站建设项目等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尉氏县电动汽车示范性集中式公共充电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尉氏县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纱厂西路幼儿园)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其配电工程,已由尉氏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尉发改〔2024〕72号(项目代码:2205-41*开通会员可解锁*-110021)、尉发改〔2022〕45号(项目代码:2205-41*开通会员可解锁*-78351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尉氏县金财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尉氏县电动汽车示范性集中式公共充电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尉氏县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纱厂西路幼儿园)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其配电工程 2.2项目编号:JSGCGK-2026-002 2.3建设规模与内容: 尉氏县电动汽车示范性集中式公共充电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主要建设为第一路电源从“10kV邢15板滨河线主线路36#杆城市管理分支01#杆”到项目红线外侧落地计量箱的土建工程,从落地计量箱到项目一级配电箱的电缆安装工程。第二路电源从“10kV邢21板安康路线主线路03#杆”到项目红线外侧落地计量箱的土建工程,从项目红线外侧落地计量箱到项目一级配电箱的电缆安装工程。 尉氏县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纱厂西路幼儿园)建设高压外网双电源供电,接入临近的10kV架空线,新建环网柜一台:630kVA箱变两台。 2.4建设地点:尉氏县境内 2.5总投资额:1076.2万元 2.6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本项目采用 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设计、重要设备及材料采购及施工等全过程的管理及组织实施,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项目采购、施工及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7质量要求:合格。 2.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20日历天(含设计周期)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尉氏县电动汽车示范性集中式公共充电站建设项目配电工程、尉氏县公办幼儿园建设项目(纱厂西路幼儿园)配套高压电力线路及其配电工程工程总承包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2 资质要求: ①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伍级及以上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或变电工程)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人员要求: ①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②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和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注: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授权委托人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以社保局出具或网上查询打印页为准,在本单位不足3个月的以聘请之日算起,查询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日期)。 3.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况;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查询时间: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6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 投标人必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实体或由不同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但联合体内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6.2 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 (4)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启 5.1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北京时间); 5.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接受; 5.7本项目中标方须缴纳10%履约保证金。 联系人:徐先生 手机:185-1927-2310 邮箱:zbgxzc99@126.com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