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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龙洲湾片区系统集成实施及运维服务项目(第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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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龙洲湾片区系统集成实施及运维服务项目(第三次)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巴南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1)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巴南分公司。 (2)采购方式:公开询比。 (3)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服务地点:重庆市巴南区,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5)预估采购金额:*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税)。 (6)服务期限: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系统集成实施及运维]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2)甲方就再次采购[系统集成实施及运维]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1)甲方与乙方就下一次[系统集成实施及运维]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2)甲方就再次采购[系统集成实施及运维]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3)因乙方违约,甲方向乙方发出停止服务通知书之日;4)本协议份额使用完毕之日;5)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注:本项目为框架采购,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询比。 (7)订单时限:订单下达后20个工作日完成系统集成实施并验收合格,待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维护服务。 (8)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9)质量标准:达到行业标准及采购人规定标准。验收质量合格。本次集中询比合同有效期为:双方同意由乙方作为甲方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龙洲湾片区系统集成实施及运维服务项目(第三次)包含但不限于系统集成实施(包含综合布线、产品调测、网络架构搭建、机房搬迁等)、运维服务(包含线路维护,故障处理,电脑、打印机维护等)以及验收合格后提供1年维护服务等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内容。序号标包名称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1龙洲湾片区系统集成实施及运维服务项目采购方案采购项目ICT服务-定制巴南区龙洲大道123号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 。1.2.2成交供应商数量:3个,每个成交供应商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成交原则]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折扣系数限价,最高响应折扣系数限价为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折扣系数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基准单价详见附件3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2.供应商资格要求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2.1.4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2.1.5业绩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发布公告之日的同类项目(综合布线或产品调测或网络架构搭建或机房搬迁或线路维护或故障处理或电脑、打印机维护等集成实施等类)业绩证明材料,业绩累计合同金额不低于7万元(含税)。注:业绩证明材料包括:1、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合同关键页包括体现合同标的、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否则不予认可;合同中能体现合同金额的,以合同金额与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不能体现合同金额,以合同对应订单的累计金额与订单时间为准。2、该合同对应的其中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主体名称须与合同双方或其下属分公司名称一致,发票开具时间在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前。评审委员会有权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如查验结果与提供发票信息不一致则该发票不予认可。如需检查以上相关资料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内提供。2.1.6项目团队要求:供应商为本项目提供项目团队2人(其中包含项目负责人1人,团队人员1人)。注: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扫描件、由社保局出具的*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后任意月份的社保证明(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社保证明),项目负责人须由响应单位缴纳社保,如为第三方公司代缴社保,则不予认可。2.1.7购买保险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本项目团队人员购买或承诺必须在合同签订前购买相关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险赔付额度不低于200万元/人)或不低于相同保障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并提供购买相应保险的证明材料或出具承诺函。2.1.8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5)在最近三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7)在最近五年内(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16)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17)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18)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1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20)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产品资格要求: 2.3.1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询比文件的获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3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 5.响应文件的提交 5.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 联系人:徐工 手 机:130-1188-5531 邮 箱:zbgstb123@163.com 注: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名称)获取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