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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JY26JX11021068 |
| 项目名称: |
铅山县滨江公园以南、书院大道以西地块部分招租(20年)(2) |
| 标的名称: |
铅山县滨江公园以南、书院大道以西地块部分招租(20年)(2),挂牌价3,456,569.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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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 转让标的企业名称: |
| 所在地区: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 |
| 经济类型: |
| 所属行业: |
| 注册资本: 万元 |
| 法定代表人: |
| 职工人数: 人,其中,在编: 人,在岗: 人,需安置: 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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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 以下数据出自评估报告数据,评估基准日: |
| 资产总额: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 万元,流动资产: 万元,无形资产: 万元,其它资产: 万元 |
| 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报表日期:,报表类型:。 |
| 资产总额: 万元,负债总额: 万元,净资产: 万元,营业收入: 万元,利润总额: 万元,净利润: 万元 |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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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期满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项目简介: |
1.标的概况: (1)地块坐落于铅山县滨江公园以南、书院大道以西(具体详见铅山县滨江公园以南、书院大道以西宗地上市出让规划条件)。仅限用于投资和建设气膜全民健身中心,以市场化经营为主导、提供适度惠民服务。交通便利,周边配套完善。 (2)土地面积:铅山县滨江公园以南、书院大道以西地块总面积为57368.23平方米,本次招租面积约13333.4平方米(约20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3)强制性规划条件: · 容积率:≤ 1.8 · 建筑密度:≤ 35% · 绿地率:≥ 25% · 建筑限高:≤ 36米 · 停车泊位:机动车≥1.0个/100㎡建筑面积;非机动车≥2.0个/100㎡建筑面积。 2.起拍价及保证金:起拍价为16.0393万元/首年,竞买保证金为50万元。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7939*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招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详见江西德胜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德胜评报字(2026)第009号】评估报告。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交付时现状招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标的交付时不论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物需自行勘察。 3.项目建设标准与内容要求:承租方竞得地块后,须按照以下明确标准进行投资、规划、设计与建设: (1)本项目主体场馆采用气膜结构或其它先进的轻型膜结构建筑体系。禁止采用传统钢筋混凝土框架作为主体结构。配套管理用房可采用轻型钢结构或其它合规形式。 (2)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出让规划条件。 (3)项目须建设为综合性体育场馆,必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功能:一个能承接区域性赛事的多功能主体育馆(可兼容篮球、羽毛球等)、恒温游泳馆(泳池尺寸应满足训练与比赛需求)、青少年体适能训练区、配套服务设施及管理用房等。所有设施均须严格遵循“以市场化经营为主导、提供适度惠民服务”的定位。 4.经营业态规定:仅限用于投资和经营体育场馆,以市场化经营为主导、提供适度惠民服务。必须包含面向公众开放的公益性体育设施和服务项目,承租方须严格按“市场主导、适度公益”的定位进行业态规划和招商,严禁引入高污染、高能耗、高安全风险的业态(具体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5.租赁期限及递增方式:租赁期限为20年。为支持项目快速建设和培育,给予承租方12个月的建设及培育免租期(自土地交付之日起计算,含在总租期内)。采用先付租金后使用的原则,租金按年支付;即每12个月为一个支付周期。每个支付周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支付下一个支付周期的租金。具体租期起止时间以双方协议为准。租金每五年递增一次,递增比例为5%(即第六年年租金为成交年租金*1.05,以此类推)。 6.履约保证金:成交后,承租方需支付首年度3个月的租金作为履约保证金。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在承租期内不存在违约行为或其违约行为未对招租方造成损失的,招租方在合同终止后十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返还承租方的履约保证金。因承租方违约,招租方有权单方解除与其租赁关系,可扣除履约保证金(具体在成交合同中约定)。 7.首年成交价款支付时间:在12个月的建设及培育免租期结束前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招租方指定账户。 8.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支付时间: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由承租方一次性付清。 9.成交合同签订时间:付清本方案第四条第8款规定的全部应付价款后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10.标的交付时间:成交合同中约定。 11.起租日、到期日:成交合同中约定。 12.经营主体:承租方应在当地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运营公司,全权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与运营。 13.证照办理:承租方须自行负责并承担费用办理项目建设、竣工验收及后续经营所需的一切行政审批手续(如规划许可、施工许可、消防验收、工商注册等),招租方提供必要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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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经营范围必须与体育相关。 2.提供报名截止前三个月内由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不低于200万元的资金证明。 3.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投资设计运营方案》,方案须明确拟采用的气膜(或膜结构)技术体系、供应商资质及详细运营规划(需提供图片与文字相结合的版本)。 4.接受全部条款,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规划条件要求进行投资建设与运营,提供承诺函。 5.意向承租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报名时需携带公章及上述材料原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它条件: |
| 增资扩股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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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尽职调查】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为对出租标的实施尽职调查期间,招租方对意向承租方实施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与支持。 2.【风险承担】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后,视为意向承租方对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招租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 3.【优先权行使】优先权人应在报名期间向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交纳保证金,进场行使优先权。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过程中以同等条件行使优先权。上述程序作为优先权人参与该项目行使优先权的程序条件。 4.【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后,如只有一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协议成交,可直接确定为承租方;如有两名以上(含两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按要求交纳了竞买保证金,则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确定承租方。 5.【合同签订时间】付清全部应付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6.【交易税费】 (1)本次招租所涉及的税赋:按政府相关规定各自负责缴纳。 (2)依《拍卖法》规则,拍卖佣金由承租方承担,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 (3)费用承担方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费用(政府税费除外)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专用结算账户进行无息结算,拍卖佣金支付至拍卖公司指定账户。 7.【交付】成交合同中约定。 8.【报名登记】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期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ggzy.jiangxi.gov.cn/)查阅该项目。 报名登记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前。 9.【拍卖手续办理】意向承租方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到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完成参加竞拍的手续办理,并按要求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否则不能取得竞拍资格。 详情咨询: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裘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童女士) 10.【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 号:7939*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11.【拍卖时间与地点】 拍卖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 拍卖地点: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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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分期支付,租金按年支付。首年成交价款、履约保证金、交易服务费及拍卖佣金须在标的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发生以下情况(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省产权交易所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因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鸿韵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裘先生) *开通会员可解锁*(童女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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