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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审结果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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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需求单位: |
中山市小榄镇高沙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
| 项目名称: |
中山市小榄镇高沙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丽祥路1号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服务 |
| 第一中选单位: |
广东鸿宇建筑与工程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报价:15.50元/㎡ |
| 第二中选单位: |
广东中山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报价:16.30元/㎡ |
| 第三中选单位: |
五湖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报价:17.50元/㎡ |
| 建设规模: |
33000㎡ |
| 计划工期: |
90个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合格 |
| 公示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9点00分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17点30分 |
|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7点30分前向中山市小榄镇高沙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反映。 联系人:李锦辉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1、投诉人必须是竞投人或竞投项目或者竞投活动有直接和间接利益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2、投诉方式:以书面方式投诉。投诉书内容包括:①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②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③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④相关请求及主张;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⑥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授权代表(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盖公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⑦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中山市小榄镇高沙社区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2026 年 01 月 17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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