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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普、李虎年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优化养殖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对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战略部署,各行业部门立足工作职责,坚持规划先行、要素协同、服务提速、监管闭环,推动养殖项目精准落地、要素保障精准配置、服务效能精准提升,切实以高水平要素保障支撑全市养殖业高质量发展。
一、针对“结合乡镇养殖产业基础与农户养殖需求,编制乡镇国土空间发展规划,明确养殖设施用地的空间布局、规模指标及管控要求,重点标注可利用地和低效闲置地,为农户选址提供清晰指引,切实解决群众修建养殖场用地难”的问题。
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划定养殖用地空间。“十四五”期间,市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多规合一”改革部署,完成了武威市、民勤县、古浪县、天祝县和92个乡镇、823个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为各类建设活动提供了国土空间规划依据。规划编制过程中,积极衔接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全面梳理存量设施农业用地,坚持优先利用荒山、荒坡、滩涂以及闲置建设用地等,在守住粮食安全底线、不占或少占耕地、保护生态环境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前提下,根据不同类型设施农业用地特点和地域空间特征,科学合理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布局,保障畜禽养殖业健康发展。武威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提出了加快农业功能区布局和产业集聚,巩固“三带四区多园”的农业空间格局,划定农田保护区539.58万亩,主要分布在中部绿洲区域,为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产业发展预留了充足空间。
二是优化要素保障,简化养殖用地审批流程。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畜禽养殖等设施农业用地采取备案制度,无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用地规模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生产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确定。针对空间区位有特殊要求、确需在村庄建设边界外选址的养殖项目,在符合耕地保护等政策要求的基础上,可使用规划“留白”机动指标予以保障。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对养殖项目选址开展规划符合性预审,凡符合规划的即审即过、应保尽保,对不符合规划的提前预警、引导调整,从源头上防止未批先建、乱占乱建,真正做到“项目跟着规划走,要素跟着项目走”。截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全市累计累计建成养殖暖棚83.4万亩,基本形成“户有舍、场有地、社有园”的产业发展格局。
三是统筹搬迁工作,联动保障群众养殖用地。将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与养殖用地保障统筹谋划、一体推进。聚焦避险搬迁集中安置区群众养殖发展需求,在安置点规划选址阶段同步考虑养殖设施用地布局,优先利用安置区周边闲置建设用地、荒山荒坡等,合理确定养殖小区选址和规模。针对搬迁群众在原居住地已建有养殖圈舍的,在拆除旧宅的同时,由乡镇统一规划建设集中养殖小区,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同时,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将搬迁腾退的建设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安置区及养殖配套设施建设,实现土地资源集约高效利用。
四是强化指标支撑,赋能养殖产业提质增效。按照《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实施方案》《武威市自然资源局承接省政府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实施细则》,严格落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政策,坚持总量控制、节约集约、分类保障、统筹调剂的原则,切实保障提高养殖业附加值项目用地需求。“十四五”期间,全市共审批冷链物流和肉类加工项目3383.54亩,重点保障了畜禽屠宰及精深加工项目、年屠宰20万只肉羊和1万只肉牛建设项目、古浪县大靖润泽园牛羊交易中心等284个项目,为全市畜牧产业规模化、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坚实用地保障。
二、针对“优先支持养殖集中区完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鼓励养殖主体配套建设标准化防疫、粪污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处理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推动养殖业向生态化、标准化转型。”的问题。
武威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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