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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稀土高新区资源环境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编:014060
通讯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大厦303室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 1 |
内蒙古镧铈稀材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电池)电子专用稀土锆基粉体材料产业化项目 |
内蒙古镧铈稀材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稀土高新区 |
包开环审字[2025]26号 |
| 2 |
包头市宏盈科技有限公司钕铁硼磁性材料加工项目 |
包头市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包头稀土高新区 |
包开环审字[2025]27号 |
| 3 |
包头东方希望铝合金有限公司圆棒工区改建项目 |
包头东方希望铝合金有限公司 |
包头稀土高新区 |
包开环审字[2025]28号 |
2025-26 批文(镧铈).docx
2025-27 批文(宏盈).docx
2025-28 批文(东方希望圆棒).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