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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稀土高新区资源环境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包头稀土高新区滨河大厦303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评估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3万吨/年液体三氯化铝项目 |
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 |
内蒙古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
内蒙古城越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希望工业园区包头海平面高分子工业有限公司厂内。项目在厂区现有蒸发装置东侧新建三氯化铝生产装置,主要包括反应釜2套、斗提机2台、三氯化铝储罐1座(利旧)、三氯化铝装车输送泵2台,并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 本项目总投资为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58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9.67%。 |
1、废气:本项目废气为盐酸给料挥发的酸雾及盐酸储罐由于出料增加的大呼吸废气,盐酸给料挥发的氯化氢废气采用单级碱喷淋塔处理后经一根23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储罐大呼吸废气产生的氯化氢废气依托厂区现有的四级降膜水吸收塔处理后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依托现有DA011),各工序处理达标后的氯化氢排放浓度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碱喷淋塔定期排水,全部回用于厂区烧碱项目的一次盐水工段,用于化盐,不外排。新增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通过管网进入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厂区PVC项目乙炔发生,不外排。 3、噪声:本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反应釜、风机、泵类等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经采取使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震、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本项目一般固废为废包装袋,暂存至厂区一般固废暂存间,用于烧碱项目盐泥处置时的包装袋使用,与盐泥共同处置(外售至包头市巨能粉煤灰利用有限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为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润滑油,依托厂区现有7#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
2 |
包头市胃泰医院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包头市胃泰医院有限公司 |
内蒙古广炫环保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内蒙古城越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内蒙古包头市高新区友谊大街64号。项目设有门诊楼、病房部,本次在现有工程基础上进行扩建,在病房部增加病床,扩建完成后病床数量为30张,其他公辅设施依托现有工程,项目建成后接诊量为15000人/a(50人/d)。总投资52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62%。 |
1.废气:本项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恶臭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污水处理设施为全封闭一体化结构,废气经负压收集经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经排气筒排放,有组织废气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无组织废气氨、硫化氢和臭气浓度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生活污水。本项目医院污水为门诊部废水、病房废水、洗衣废水、诊疗器械器具清洗废水、煎药器清洗用水,排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厌氧、好氧、混凝沉淀、消毒,规模为15m3/d,废水经处理后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标准限值,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南郊污水处理厂。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提升泵、风机等。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基础隔声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采取措施后,东、南、西厂界环境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北厂界按照 4类标准评价)。 4、固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于垃圾桶,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石灰等包装产生的废包装材料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中药熬制过程产生的废药渣经塑料桶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由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经收集箱分类收集,密闭包装后与废活性炭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定期处置,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污水处理站栅渣、污泥排入污泥池,经石灰消毒后由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污泥池容积1m3,防渗措施按照危险废物贮存相关标准要求建设。 |
3 |
内蒙古天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年产16000吨高端稀土基复合功能材料及7000吨稀土化合物项目 |
内蒙古天石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内蒙古众环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内蒙古城越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包头市科电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厂区内现有生产车间。新建1条稀土化合物生产线。新建2条稀土基复合功能材料生产线。配套仓库、包装区、储罐区、废气治理设施、危废暂存间和一般固废暂存间等公辅、环保设施。给水、排水、供电、供暖等公用工程依托园区内现有设施,本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1.7万元,占总投资的4.53%。 |
1、废气:(1)稀土化合物生产线 上料粉尘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预热分解废气(颗粒物、SO2、NOX)经密闭管道送入布袋除尘器(TA001)治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稀土基复合功能材料生产线(无水氯化镧、无水氧氯化镧) 上料粉尘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喷雾干燥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喷雾干燥废气(颗粒物、SO2、NOX)经布袋除尘器(TA002)+急冷器(TA003)+两级水洗塔(TA004)治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焙烧工段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焙烧废气(颗粒物、SO2、NOX、HCl)经急冷器(TA003)+两级水洗塔(TA004)治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耙干废气(颗粒物)经布袋除尘器(TA005)+石墨冷凝器(TA006)+两级水洗塔(TA004)治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稀土基复合功能材料生产线(稀土基铝溶胶) 上料粉尘经车间阻隔后无组织排放;喷雾干燥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喷雾干燥废气(颗粒物、SO2、NOX)经废气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TA007)+两级水洗塔(TA004)治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耙干废气(颗粒物、HCl)经经布袋除尘器(TA008)+石墨冷凝器(TA009)+两级水洗塔(TA004)治理后,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盐酸储罐呼吸废气(HCl)经废气管道收集后送入两级水洗塔(TA004)治理,由1根2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油浴(颗粒物、SO2、NOX)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烧废气经由1根18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本项目排气筒DA001排放的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二级排放限值,SO2、NOx有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二级排放限值。本项目排气筒DA002排放的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HCl,有组织排放执行《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3-2015)表4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排气筒DA003排放的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颗粒物、SO2有组织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3271-2014)表3中燃气锅炉限值要求,NOx参照北京市《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达到30mg/m3。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拉运至万水泉水质净化厂处置,生活污水中各项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设备包括制氮机、氨分解装置配套的空压机、压缩机、水泵、电加热器等。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室内安装、弹性连接等措施,减小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经采取措施后,项目厂界南、厂界北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厂界东、西界北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其中危险废物包括废导热油、废润滑油,产生后存放至废暂存间后委托有资质公司进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废布袋、废匣钵,废布袋、废匣钵由厂家回收,废包装定期外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