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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采购项目名称:泾河集团(含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
3、采购项目编号:LH2026-001
4、公示结束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5、根据本项目评审办法,经询比评审小组评审,成交侯选单位排序如下:
第一成交候选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格:402000.00 元 价 =
服务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项目负责人:张小娟
第二成交候选人:西安同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格: 325500.00 元 价
服务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项目负责人:李民全
第三成交候选人:西安超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格: 327600.00 元 价
服务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项目负责人:杜成芳
泾河集团(含子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选聘(二标段):
第一成交候选人: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西安分所
格:312000.00 元 价
服务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项目负责人:李龙
第二成交候选人:西安同盛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价 格: 255500.00 元
服务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项目负责人:李民全
第三成交候选人:西安超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格: 257400.00 元 价
服务期限:*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出具审计报告初稿
项目负责人:杜成芳
6、若对以上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1)提出异议的主体应当是参加询比的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2)提出异议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3)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提出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姓名、电话等;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依据, 相关请求及主张;3)相关证明材料;4)送达的日期应当合法有效;5)如委托代理人 办理,应当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由法定代表人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 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用不褪色的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或加盖法定代表人印章,同时还应加盖单位公章,附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异议联系方式同本公示招标代理联系方式。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河大道中段产业孵化中心 地
系人:赵飞 联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ロ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朗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 269 号白马世纪广场 A 座 2304 室 # 联系人:张彦
ロ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3042652421@qq.com
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 彩欧人或其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