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G4001连接线(北二环西延)(科学岛路-西二环与清溪路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_合肥市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
2025-10-22
发布于
安徽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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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G4001连接线(北二环西延)(科学岛路-西二环与清溪路立交)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的项目
项目名称: G4001连接线(北二环西延)(科学岛路-西二环与清溪路立交)工程
建设地点: 合肥市蜀山区、庐阳区
建设单位: 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安徽睿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庐阳区。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兼城市快速路功能,总投资约511753.18万元。项目东起西二环与清溪路立交,西至科学岛路,红线宽度约45-120米,全长约3.7公里,设计速度主线60km/h、辅路40km/h。工程主线起自科学岛路以西隧道洞口,向东下穿科学岛路后,继续向东以双管盾构形式下穿董铺水库南端、植物园、大坝南端以及西二环后,向北转向接地,衔接城市段工程。盾构段为双向8车道规模,科学岛路至琼阳路设置双向2-6快2慢的地面辅道,同时主线在科学岛路以东设置一对出入口以服务周边地块。 该项目符合《合肥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合肥市县道网规划调整方案》《合肥董铺、大房郢水库湖泊保护规划》,项目选址选线已通过省自然资源厅选址选线论证,并取得了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皖自然资管函〔2025〕413 号)。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合发改基础〔2025〕790号”文件批复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合肥市交通运输局以“合交公建〔2025〕248号”文件批复项目初步设计。项目隧道段下穿生态保护红线,隧道西侧路基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已取得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G4001连接线(北二环西延)(科学岛路-西二环与清溪路立交)工程建设项目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有限人为活动的认定意见。项目隧道段下穿饮用水水源一级和二级保护区,隧道西侧路基占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已经合肥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主任办公会原则同意。项目隧道段下穿安徽庐阳董铺国家湿地公园,已取得安徽省林业局原则同意项目在安徽庐阳董铺国家湿地公园选址方案的复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控制生态影响。严格控制施工范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项目不设灰土拌合站和沥青混凝土搅拌站,不在施工场地外设置大型取弃土场,不在永久占地、临时施工场地外新设施工便道,严禁在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安徽庐阳董铺国家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内设置临时施工场地、施工营地等大临工程。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开展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和教育,禁止擅自捕杀野生动物和破坏野生植物,落实植被保护要求,施工时段尽量避开周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活动集中时段。加强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保护,根据其习性采取针对性措施,降低噪声、阻隔等不利影响。开工前针对施工区域开展动植物详查,必要时对工程进行优化;针对施工中新发现的珍稀濒危保护野生动植物或受伤野生动物,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必要时向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强化土石方管理、加强纵向平衡等方式减少弃渣,弃渣以及干化处理后的盾构泥浆日清日运。禁止向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内排放污水、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施工过程中对各类永久及临时用地表土进行剥离并保存,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临时占地等生态修复;加强生态修复设计,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使用原生表土及乡土物种,重建与周边自然生态相协调的植物群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初期采取加强管护等措施确保修复成效,最终形成可自然维持的生态系统。 (二)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运输路线,控制车速、鸣笛,减少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影响;合理安排施工场地和施工时间,禁止夜间高噪声、高振动作业,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须取得相关部门许可,且应公告附近居民;优先采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施工机械位置,远离居民区、学校等声环境敏感点;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根据需要设置临时声屏障等降噪措施,并预留噪声治理费用,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运营期对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优先采取声屏障措施,有必要的辅以隔声窗措施;对沿线敏感点开展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和增补、完善保护措施,避免噪声污染扰民。 (三)强化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和机械设备冲洗废水经隔油池和沉淀池处理,部分回用于场地洒水抑尘,剩余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塘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施工场地生活污水以及运营期隧道管理用房生活污水排入周边现有市政污水管网;盾构泥浆及泥浆干化尾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盾构泥浆调制或场地洒水抑尘;运营期初期雨水经调蓄池收集后泵入市政污水管网,隧道消防废水、结构渗漏水等沿线路纵向排水沟汇集至低点后泵入市政污水管网;回用水应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表1标准限值,进入市政污水管道的废水应达到望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 各类废水禁止排入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等范围内。针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采取必要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四)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中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要求;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严格控制施工期物料装卸、运输、堆放等过程中的扬尘和废气污染;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超标施工机械。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执行《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34/4811-2024),其他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运营期加强公路养护,保持道路良好的运营状态。 (五)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严格落实固体废物的收集、存放和规范处置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施工期弃渣、建筑垃圾、干化处理后的盾构泥浆等,及时清运,合理处置,严禁乱丢乱弃。施工期及运营期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机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转移应当遵循就近原则,及时清运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本项目一般固废处理处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相关要求执行,并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相关要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六)严格按照《报告书》要求,采取各项防渗措施,防止污染物泄漏、污染地下水体和土壤。项目应按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储备风险防范应急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做好环境风险应急预防工作。本项目依托规划雨水管网末端设置的2座事故应急池,容积均约为300m3,应做到事故废水全收集处理,严禁外排。 (七)有关本项目其他污染治理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你公司要按照《报告书》的相关内容认真落实。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受理部门: 驻合肥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联系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 hfssthjjck@163.com 通讯地址: 合肥市蜀山区东流路100号合肥市政务管理局生态环境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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