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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校园餐饮服务质量和餐饮管理水平,更好地满足师生饮食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湘潭大学自管餐厅特色网点面向社会公开招商,欢迎合法经营、资质信誉好、业绩优良的餐饮单位或个人参加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湘潭大学学生餐厅特色网点招商项目(2026-01)
2.采购方式:校内公开招商
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4.经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招商内容
本项目分为8个标包,分包投标、分包评审、分包定标。所有标包按实际营业额收取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
标包 |
服务位置 |
服务项目 |
国有资产有偿使用费比例 |
经营面积(㎡) |
最低目标营业额(万元/年) |
经营品类 |
中标人数量 |
一 |
琴湖餐厅二楼4号 |
特色饮食 |
13.5% |
60 |
35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或风味小吃(粉面除外)制作销售,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确定2名中标人;中标人中第一名经营琴湖餐厅二楼7号网点,第二名经营琴湖餐厅二楼4号网点,2名中标人须经营不同的品类。 |
琴湖餐厅二楼7号 |
特色饮食 |
13.5% |
60 |
40 |
|||
二 |
琴湖餐厅一楼9号 |
自制饮料、咖啡 |
12.5% |
35 |
30 |
制作销售冷、热调制饮料、咖啡(不含预包装饮料及食品)。 |
确定1名中标人 |
三 |
雅园餐厅一楼4号 |
风味小吃 |
12.5% |
10 |
30 |
制作销售饼类/炸串等特色风味小吃(不含套餐饭)。 |
确定1名中标人 |
四 |
南苑餐厅二楼8号 |
粉面制售 |
13.5% |
72 |
50 |
制作销售米粉、面条、馄饨、水饺等,以煮、炒为主要加热方式。 |
确定1名中标人 |
五 |
西湖餐厅二楼8号 |
特色饮食 |
14.5% |
65 |
6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制作销售(与餐厅其他网点的销售品类保持差异化),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确定2名中标人;中标人中第一名经营西湖餐厅二楼8号网点,第二名经营西湖餐厅二楼14号网点,2名中标人须经营不同的品类。 |
西湖餐厅二楼14号 |
特色饮食 |
14.5% |
59 |
60 |
|||
六 |
兴湘餐厅二楼6号 |
特色饮食 |
10% |
21.2 |
4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或风味小吃制作销售(与餐厅其他网点的销售品类保持差异化),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确定1名中标人 |
七 |
兴湘餐厅二楼7号 |
特色饮食 |
10% |
12.1 |
3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或风味小吃制作销售(与餐厅其他网点的销售品类保持差异化),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确定3名中标人; 中标人中第一名经营兴湘餐厅二楼9号网点,第二名经营兴湘餐厅二楼8号网点,第三名经营兴湘餐厅二楼7号网点,3名中标人须经营不同的品类。 |
兴湘餐厅二楼8号 |
特色饮食 |
10% |
12.1 |
30 |
|||
兴湘餐厅二楼9号 |
特色饮食 |
10% |
12.1 |
30 |
|||
八 |
南苑餐厅负二楼1号 |
特色饮食 |
10% |
31.2 |
30 |
热食类特色主副食或风味小吃制作销售(与餐厅其他网点的销售品类保持差异化),与基本大伙的销售方式区分明显。 |
确定3名中标人; 中标人中第一名经营南苑餐厅负二楼7号网点,第二名经营南苑餐厅负二楼2号网点,第三名经营南苑餐厅负二楼1号网点,3名中标人须经营不同的品类。 |
南苑餐厅负二楼2号 |
特色饮食 |
10% |
31.2 |
30 |
|||
南苑餐厅负二楼7号 |
特色饮食 |
10% |
31.2 |
30 |
注:1.服务位置及区域详见招商文件第三章“项目整体说明”,经营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未公示服务位置的区域不参与本次招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一般要求:
①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且经营许可范围与本次采购项目内容相符。
②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招商活动。
2.特定要求:
① 投标人须具有一年以上经营管理特色餐饮服务的经验。
② 投标人为餐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须具有有效的市场监督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招商人的要求办理相关证照。
③ 同一投标人最多投2个标包,多投无效。若投标人已在湘潭大学有在营网点,相应递减允许所投标包数。例如:投标人已在湘潭大学拥有1个在营网点,那么该投标人仅可投1个标包;投标人已在湘潭大学拥有2个在营网点,那么该投标人不能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人须对本单位(人)在湘潭大学经营的特色网点数量进行承诺说明,并对本单位(人)严格执行湘潭大学后勤保障处餐厅经营回避制度进行承诺。
④ 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形式。
注:1)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质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具有实行了“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多证合一”请自行说明。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视为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
四、获取招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报名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每天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 15:00至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下同)。
2.报名地点:湘潭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与接待服务中心办公室(建行湘大支行二楼210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持有效签署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个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持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并获取招商文件(见附件1)。
4.现场踏勘:报名时间内自行踏勘现场及测量。
五、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00。
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湘潭大学后勤保障处饮食与接待服务中心会议室(建行湘大支行二楼210室旁)。
3.逾期送达或不按招商文件要求密封,招商人不予接收。
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有效签署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签署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附双方身份证复印件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投标的)原件、投标代表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
六、质疑和投诉
投标人认为招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获取招商文件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商人提出。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湘潭大学货物和服务招标采购网》(http://cggl.xtu.edu.cn/index.chtml)和湘潭大学后勤保障处网页(https://hqbzc.xtu.edu.cn/)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商人:湘潭大学后勤保障处
报名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采购监督管理:湘潭大学纪委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湘潭大学后勤保障处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