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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14:53:10 点击量:8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下简称《条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现对山东速联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年产5600台智能控制液压升降机研发与生产项目(一期)验收情况进行公示,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征求意见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二、征求意见期间,本企业接受反映*开通会员可解锁*起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和问题的来信、来访和来电。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山东省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街道庐山南路11号(泰德实业)1号厂房
邮政编码:252000
四、公开内容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建设单位 |
验收调查 (监测)报告编制单位 |
验收监测 (现场检查) 验收意见全本 |
| 年产5600台智能控制液压升降机研发与生产项目(一期) |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山东速联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山东速联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
全本下载 验收报告 专家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