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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医院二次供水服务,我院拟购2026-2028年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服务。为了解项目服务质量,服务水平,服务价格,诚邀各符合报名条件的具备相关资质的服务商报价人前来参加项目推介。现将相关项目信息发布如下: 一、拟合作项目 1、项目名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楼2*开通会员可解锁*年二次供水水箱清洗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院区共13栋大楼,每栋大楼(除11号楼外)楼顶有2个不锈钢水箱,总容量约为860m3;地下室总水泵房有2个不锈钢水箱,总容量770m3;12号楼地下室有1个不锈钢水箱,容量为30m3。总容量约为1660m3。 3、项目需求: (1)为我院提供水池清洗服务的保洁单位必须符合湛府办(2013)21号文《湛江市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和卫生监督办法》中关于清洗保洁单位资质的要求。 (2)清洗服务按每年清洗两次,为我院提供二次供水水池(冷水池)清洗服务。 (3)清洗服务施工时间由医院根据实际情况,再商确定。医院通知中标清洗服务保洁公司开始清洗后,所有水池清洗工作必须在12天内完成,其中地下室水池清洗必须在4小时内完成,经现场工作人员确认无杂质、无异物、无锈蚀后,才能再次储水,再经第三方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出具书面报告)后,才确认单次清洗服务完成。 (4)二次供水水池清洗保洁单位的专业清洗消毒人员每年要进行不少于一次健康检查和卫生知识培训。 (5)二次供水水池清洗保洁单位须做好业清洗消毒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并在清洗期间做好防护工作及应急预案。 (6)清洗消毒完毕后,清洗服务保洁公司应保证水池(箱)水质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水样首次检测费用由医院负责。 (7)经第三方检测水样不合格的,清洗服务保洁公司须及时无偿整改,再次清洗,直到达到饮用水卫生标准。因此项产生的二次检测费用由清洗服务保洁公司承担。 (8)清洗、消毒完毕后按政府文件有关规定向医院提供证明二次供水合格的所需资料。 4、项目说明: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投标,不得拆分。 二、报价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本次采购项目服务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投标人具有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清洗人员有健康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项目推介文件内容(注:按以下顺序装订,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视为有效) 1、首页及文件目录。 2、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项目详细维保方案及报价清单(具体方案包含但不仅限于维保服务范围、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应急预案等内容;报价清单按照需求详细制订)。 4、近期同类项目业绩。 5、公司有效期内全套证件。 6、清洗人员资质文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 8、联系人的姓名、职务、电话。 四、有关事项 1、本信息发布挂网期限5个工作日。 2、从信息发布之日起至挂网期止,有意向的且符合报名条件的单位均可报名。报名单位请将本信息发布中所包括的必备资料寄到“湛江中心人民医院工程动力科”,地址:广东省湛江市赤坎区源珠路236号;邮编:524000;联系人:严工 ;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挂网期截止后,我院将根据情况通知报名单位前来参加推介会议。讲解时间:30分钟;内容包括:企业简况、方案介绍、服务承诺等。 4、郑重提示:项目现场推介会议并非正式采购行为。各报价人在推介会上提供的相关信息仅有助采购单位对该项目的认知。正式采购程序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湛江市人民政府的相关规定办理。 5、报名单位须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作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资格,在二年内禁止参与我单位的所有项目邀请。
湛江中心人民医院 工程动力科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