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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达州东部经开区麻柳智造城新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共5个工作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 址:达州市南滨路二段309号达州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 概况 |
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达州东部经开区麻柳智造城新建11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四川达州东部经开区麻柳镇 |
四川宏成供电有限公司 |
四川汉雲环美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性质为新建。 建设内容为:项目位于达州东部经济开发区麻柳镇 ①设置主变压器:2台50MVA主变; ②110kV出线:2回,电缆出线; ③35kV出线:12回,电缆出线; ④每台主变35kV侧配置2套无功补偿±15Mvar;35kV接地变及消弧线圈规模2×630kVA。 ⑤设置危废室1处,消防泵房1处、门卫室1处、配电装置楼1处。 项目总投资6807.2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2 万元,占总投资的1.06%。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利用净地建设,前期初步场平工作由麻柳智造城园区统一进行,场地内无表土分布,无植被覆盖。施工活动集中在征地范围内。开挖土方及时回填并采取防尘网遮盖。 2.声环境保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2021年修订)、《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等,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可采取以下噪声防治措施: ①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措施。 ②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将主要高噪声的作业点置于施工场地中部区域,尽量远离厂界。 ③合理安排了施工计划和施工机械设备组合及施工时间,避免了在同一时间集中使用大量的动力机械设备。 ④合理安排了作业时间:将强噪声作业全部安排在白天进行。 经采取以上噪声治理措施后,变电站施工期场界可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的标准限值。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生活污水依托租赁区预处理池处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 ②施工废水:修建沉淀池,施工废水(主要为机械和车辆冲洗废水)引入沉淀池,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 4.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办法》(*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在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按照《四川省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试行)》(川建发〔2018〕16号)要求采取相应的扬尘控制措施;执行《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5〕1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府发〔2024〕15号)等相关要求,强化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监督,落实重污染天气状况下的应急措施。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人,基础施工过程中,临时堆土应采取密目网覆盖,降低扬尘影响,确保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满足《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 5.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场地可实现挖填平衡。对不能回收的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后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电磁环境保护措施 ①配电装置采用GIS组合电器(户内),将各类开关、连线母线组合密封起来,可以大大减少占地,并且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有很好的屏蔽作用。 ②将变电站内电气设备接地。 ③项目出现采用电缆出线。 2.声环境保护措施 ①变电站主变选用声压级低于65dB(A)的主变压器。 ②110kV配电装置采用GIS组合电器(户内),减小噪声影响。 ③变电站采用实体围墙,优化了变电站平面布局,主变布置在站区中央。 3.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 变电站生活污水经2m3预处理池处理后,外排市政污水管网,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麻柳污水处理厂处理。 4.固体废物 ①生活垃圾:变电站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交环卫部门集中处理 ②事故废油和含油危废:变电站主变压器事故工况时产生事故油,事故废油属于危险废物。主变压器下设有集油坑,站内设有事故油池。变压器事故油先进入主变正下方集油坑,然后通过排油管引入事故油池。事故油大部分回收利用,不能回收部分为危废,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纱、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交由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③废蓄电池:蓄电池将根据使用情况定期更换,运行5~8年老化后需更换,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交由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