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除颤监护仪、肌松检测仪设备 采购项目官网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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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1-12
发布于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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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公平、公正、规范地做好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除颤监护仪、肌松检测仪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我院决定对以上项目进行询价,现将具体要求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除颤监护仪、肌松检测仪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YYCG2025023)

三、询价内容:为我院购置除颤监护仪、肌松检测仪设备各1台,具体参数详见附件1

四、最高限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报价单位资质要求:

1. 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和服务,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价要求:

1、所有报价方报价均以人民币报价,报价方需承担与本次询价有关的自身所发生的所有费用。无论采购价格确定结果如何,采购人不承担、分担任何费用。

2、供应商将报价文件签字盖章并密封后,在2025年1117日17:30(北京时间)前送至采购办公室,所有文件需提供1份正本、1份副本。仅接受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物流快递。

3、报价方提供的资料务必真实,提供虚假资料的供应商一经查实1将不得参与此项采购项目,请于公告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报价文件材料内容(以下材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如非法人报价则需提供)、被授权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截图;

(3)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分类管理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者经营许可证,且经营范围必须包含采购标的[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的除外];或者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注册人凭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信息表(详见第二章、第三章);

(5)报价文件(详见第四章);

(6)承诺函(详见第五章)。

注意:所有报价文件内容按以上的顺序装订整齐,装入档案袋,封密,并在密封带四周盖章,档案袋上注明所投项目名称、报价单位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供货要求

1. 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内全部完成供货,并按指定位置要求完成安装和调试及投入正常使用。

2.交货方式:现场交货,并在交货时必须提供完整应用中文操作(手册)说明书和行业标准所要求的经营单位、生产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许可、生产许可和本项目特定资格证明证件及附件(注:属于医疗器械的产品必须提供产品注册证及其附件)、产品出厂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卡等等证明材料。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八、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项目验收合格后,采购人于6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全款,中标供应商需开具正规合法增值税发票给采购方。

九、评标办法

最低价中标,报价文件、资质审核合格且最低价中标的报价单位为拟中标单位。此次采购将根据需要确定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除颤监护仪、肌松检测仪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价格及中标供应商,一旦采购价格确定后,我院将从中标供应商处采购。对恶意报价或确定采购价格后不能提供相应货物、服务的单位,医院将取消其服务资格并按我院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执行。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除颤监护仪、肌松检测仪设备采购项目官网询价文件

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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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除颤监护仪、肌松检测仪设备采购项目官网询价文件.docx

(责任编辑: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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