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02)[2026]6号)
发布时间:
2026-08-24
发布于
广东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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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02)[2026]6号)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行政区:龙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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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汕自然资公(02)[2026]6号)

汕自然资公(02)[2026]6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汕头市人民政府批准,汕头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WG2026-LH04 宗地总面积: 76562.01平方米 宗地坐落: 汕头市龙湖区粤东物流总部新城物流产业区次干二路与次干三路交界处西南侧
年限: 50.00年 容积率: 3.5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20.000 建筑限高(米):
主要土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一类工业用地 76562.01
投资强度: 9000万元/公顷 保证金: 805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BA0007|4424926BA0003
起始价: 16100万元 加价幅度: 161万元
挂牌开始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挂牌结束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备注: 1.本次挂牌出让采用网上挂牌出让方式。 2.用地性质:一类工业用地(Ml)。 3.实用地面积:76562.01平方米(114.84亩)。 4.规划技术指标要求: (1)容积率:≥3.5,地面以上计容建筑面积≥267967.035平方米。 (2)建筑密度:≥30%。 (3)绿地率:≤20%。 (4)建(构)筑物海拔限高:≤80米,具体建筑单体设计和批建时,应满足片区航空净空要求。 (5)项目应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配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 (6)建设项目海绵城市控制指标:年径流总量控制率不小于40%,可透水地面面积比例不小于35%。 (7)新建民用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该地块位于汕头市绿色建筑发展基础目标单元,地块内公共建筑全面执行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国有资金参与投资的其他建筑、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一星级要求;居住建筑全面执行基本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要求,其中国有资金参与投资、总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含)及以上的新建住宅小区建设项目执行一星级要求。未涉及问题,按《汕头市绿色建筑发展专项规划(2023-2035)》及国家、省、市相关法规及政策文件执行。 (8)涉及装配式建筑的按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5.机动车出入口的开设应满足文本相关规定并应符合《汕头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 6.规划设计时应满足消防、环保等设计规范要求。各建筑类别退让控制线必须符合《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相关建筑类别的各项退让要求。 7.用地需配套满足自身需要的绿化、停车、水电、环卫设施。配套的服务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 8.B07地块与居住区相邻,只能布置对居住区环境影响较小的产业门类,对居住区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 9.未涉及问题,按《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汕头市粤东物流总部新城物流产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有关法规、技术规范及规划执行。 10.关于标准厂房建设标准和“支持标准厂房、高标准厂房分幢、分层、分单元销售、登记”的实施,按照汕工信函〔2026〕120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项目建成后主要销售、转让、出租给中小微企业作为工业生产和生产性服务经营场所的标准化工业厂房。 11.投建产业门类:按《汕头市产业发展指导目录(修订版2026年本)》中培育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类的特色优势产业和基础配套产业,即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电子信息、大健康、纺织服装、玩具创意、食品饮料、机械装备、未来产业等工业项目。按照汕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规定,龙湖区禁止新建“纺织服装、服饰业”中的印染类和印花项目,引进的建设项目须符合汕头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及其他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对须经环评审批的建设项目,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须报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项目方可开工建设。 12.投建要求:该产业用地用于标准厂房项目建设。 13.土地出让年限为工业用地5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 14.详细规划条件详见本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文件。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可申请竞买,不接受自然人或联合体竞买。 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竞买申请人申请参加竞买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准入和外汇管理规定。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点击“交易公告”,也可通过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点击“土地与矿业”浏览、下载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https://ggzyjy.shantou.gov.cn:4433/Register/GDSOauth/toLoginUrl.do),点击“土地与矿业”进入具体地块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 11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https://ggzyjy.shantou.gov.cn:4433/Register/GDSOauth/toLoginUrl.do)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WG2026-LH04 号地块:*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本次挂牌出让地块采用网上挂牌出让,若转入现场竞价,采用网上限时竞价方式。 (二)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设底价。 (三)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签订《粤东物流总部新城物流产业区B07地块建设用地项目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明确项目监管要求,包括产业定位、投资强度、建设规模、股权变更约束、建设期限、建设项目进度、项目用地退出机制、项目基建工程税收在龙湖区缴纳等内容以及违约责任等。监管协议签订工作具体由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承办。 (四)竞得人应自《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日起的10个工作日内,持监管协议与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出让合同约定的定金按成交总价款的20%确定。出让合同签订工作具体由市自然资源局龙湖分局承办。 (五)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成交后,出让总价款分为两期缴交,首期竞得人应自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交付至不低于出让总价款的50%(含竞买保证金),余款应于土地出让合同签署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一次足额缴清。第二期付款按照《广东省2026年优化市场化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粤发改体改〔2026〕39号)政策执行,不计收利息。上述款项须按时足额缴入国家税务总局汕头市龙湖区税务局指定账户。 成交价款必须以现款缴交,并不得以其被欠债权相抵扣;逾期未交的出让价款应缴交违约金,违约金按未缴交款项每日1‰的标准确定。出让方催缴后受让人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且延期付款超过合同约定交款日期60日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六)土地交付时间和条件:该宗用地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由汕头龙湖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按“净地”标准移交。若土地未能按期交付,由龙湖区政府负责向受让人支付违约金,按受让人已支付土地价款每日千分之一(1‰)的标准计算。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移交使用之日起计。土地交付后,用地范围内的相关配套和项目建设所需后续问题,概由土地竞得人自行负责。 (七)该宗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2个月内开工建设,按基建程序办理施工报建相关手续,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个月内完成竣工。 该宗用地开工、竣工应按规定向自然资源部门申报备案,逾期开工、竣工的,受让人应缴纳违约金,开工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竣工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款0.1‰的违约金。造成土地闲置的,按原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不得用于投建其它产业门类的工业项目,否则,出让人有权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并追究竞得人违约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 (九)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在《中国土地市场网站http://www.landchina.com》、《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nr.gd.gov.cn/zwgknew/zdlyxxgk/tdsc/crgg/》、《汕头市政府门户网站<汕头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s://www.shantou.gov.cn/zrzyj/》、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500/index)进行公告。 (十)竞买申请人参与竞买本宗用地时,应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https://ggzyjy.shantou.gov.cn:4433/Register/GDSOauth/toLoginUrl.do)先注册广东统一身份认证账号(详见《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土矿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竞买人)》),注册完毕后进入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参与竞买申请。 (十一)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地块的竞买保证金缴交方式详见《汕头市自然资源局 汕头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矿业权网上交易规则》和《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土矿交易系统操作手册(竞买人)》。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汕头市龙湖区黄河路37号泰安御景江南花园1栋4楼 联 系 人:马先生、张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单位:汕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上获取 开户账号:请在汕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三期)上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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