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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237号)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政区:海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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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237号)
宁国土资交告字[2025]237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海原县人民政府批准,海原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海地(G)[2025]-6号 | 宗地总面积: | 5863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城街道办建设社区,四至为政府东街南侧、康平路西侧、复兴东街北侧、长复路东侧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600 | 建筑密度(%): | ≤30.000 | ||
| 绿化率(%): | 35.000≤ | 建筑限高(米): | ≤36.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2770.6 | ||||||
| 零售商业用地 | 5863.4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9674.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6401125BA0065 | |||
| 起始价: | 9674.5万元 | 加价幅度: | 30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结束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到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到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3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2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6楼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海地(G)[2025]-6号 号地块:*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2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为促进土地高效利用,依据宁党办〔2015〕2号文件要求,竞得人在取得上述宗地土地使用权,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须按照2万元/亩的标准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方可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项目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经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局共同认定,退还5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按期竣工验收后,退还剩余部分。因单位自身原因,项目未按期开、竣工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约定出让价款缴纳方式,并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2.该宗地出让起始价、成交价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海原县海城街道办事处黎明路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田燕燕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单位:海原县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原县支行 开户账号:294*开通会员可解锁*273
海原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