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清政务地挂出[2026]004号)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政区:清远市本级
【字号: 大 中 小】 【打印】 【关闭】 分享到:
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清政务地挂出[2026]004号)
清政务地挂出[2026]004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 宗地编号: | 441802009001GB00850 | 宗地总面积: | 4.417072公顷 | 宗地坐落: | 位于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银盏林场 | ||
| 年限: | 40年 | 土地用途: | 娱乐用地 | 项目名称: | |||
| 成交价: | 2005万元 | 受让单位: | 清远长隆投资有限公司 | ||||
| 备注: | 1.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由清远市清土地开发储备局向受让人按现状现场移交土地,双方现场签订《交地确认书》即为交地。 2.项目建设时间设定为3年,自交地后1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3年内竣工。 3.受让人在以下规定时间内分期缴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一期受让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支付土地出让总价款的50%(土地出让价款的50%-竞买保证金);第二期受让人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付清剩余土地出让价款(土地出让价款的50%);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 ||||||
二、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人民二路13号 邮政编码:511500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3364198 电子邮件:/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