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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随州市G[2026]06号)
随州市G[2026]06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随州市G(2026)06号 | 宗地总面积: | 33830.9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烈山大道与青年路交叉口西南角 | ||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000< 并且 ≤1.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30.000≤ | 建筑限高(米): | ≤30.000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16915.49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一类) | 16915.49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605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BA0042 | |||
| 起始价: | 30260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结束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到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到 随州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随州市G(2026)06号 号地块:*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凡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手续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擅自改变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用途搞商品房开发、拖欠土地出让金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处理完毕之前,该企业(包括其控股股东及其控股股东新设企业)不能参加本次出让活动。 2、该地块装配式建筑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智能建造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25]42号文件执行)。养老服务设施等不计容配套公建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相关部门或单位。配套公建设施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3、竞得人在竞得土地后,须根据《东护城河两岸棚户区改造二期工程(铁树社区)房屋征收项目经营性房屋安置协议》(以下简称“房屋安置协议”)配建建筑面积约2879.75平方米的还建房;还建房屋位置、面积及建设交付标准等事项按照“房屋安置协议”的约定执行。 4、土地出让价款按照出让合同的约定付清。 5、竞得人若有经审查不符合申请竞买人资格、逾期和拒绝签订书面《成交确认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等上述行为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可确认其竞得结果无效,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6、违约人将被纳入不诚信用户名单,予以公示。不诚信用户不得参加随州市任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随州市城南新区编钟大道1号传媒大厦1716室 联 系 人:孔松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随州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