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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区: |
高要区 |
| 项目名称: |
金利镇汽配园金西路与金发路交汇处项目 |
| 项目位置: |
肇庆市高要区金利镇汽配园金西路与金发路交汇处 |
| 供应面积(公顷): |
4.900626 |
存量面积(公顷): |
0.000000 |
| 土地用途: |
V3-100102 |
供地方式: |
拍卖出让 |
| 土地使用年限: |
50 |
行业分类: |
其它 |
| 土地级别: |
四级 |
成交价格(万元): |
2573.000000 |
| 分期支付约定 |
| 支付期号 |
约定支付日期 |
约定支付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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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规划指标具体按照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于*开通会员可解锁*编制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编号:肇自然资高宗字第(2026)103号)执行,该地块不设建筑限高。2、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清剩余的出让价款。3、竞得人所交的竞买保证金按成交价20%转为定金(如保证金不足成交价的20%,保证金金额转为定金),超出部分可抵作宗地出让价款,定金可抵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 ‰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若定金未申请转作最后一笔出让价款的,将视为未缴清出让价款并计缴违约金)。4、竞得人需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到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有权取消竞得人的资格,保证金不予退还。5、该地块所属行业为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投资强度≥800万元/亩,固定资产投资强度≥600万元/亩,年产值≥800万元/亩,年税收≥24万元/亩,需通过高要区招商项目遴选评审。6、竞得人须提供肇庆市高要区发展和改革局出具的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书面认定意见书,方能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竞买申请人可在竞买申请前到肇庆市高要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广东省优先发展产业审核认定。7、竞得人须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我省优先发展产业的通知》(粤发改产业函〔2019〕397号)用地集约(容积率和建筑系数超过国家规定标准40%、投资强度增加10%以上)的要求进行开发建设。如项目建成后未能达到以上任意一个用地集约控制指标要求,竞得人须补缴土地出让价款367.36万元(40万元/亩×73.509亩-257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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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使用权人: |
肇庆市高要区高宏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约定容积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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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交地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约定开工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约定竣工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实际开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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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竣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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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单位: |
肇庆市高要区人民政府 |
合同签订日期: |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