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自然资告[2025]3号)
发布时间:
2025-11-11
发布于
广东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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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自然资告[2025]3号)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政区:肇庆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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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自然资告[2025]3号)

肇自然资告[2025]3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 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肇自然资端宗字第(2025)24号 宗地总面积: 11434平方米 宗地坐落: 端州区110区端州一路西侧、阜通路南侧
年限: 70.00年 容积率: 1.000< 并且 ≤2.600 建筑密度(%): ≤35.000
绿化率(%): 30.000≤ 建筑限高(米): ≤75.000
主要土地用途: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11434
投资强度: 保证金: 120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4407725BA0083
起始价: 6000万元 加价幅度: 2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买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前,如需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竞买人需要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开通会员可解锁* 11时00分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宗地净用地面积为11434平方米(折合17.15亩),为端州区“三旧”改造项目。宗地用途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兼容商业用地,容积率≦2.6(其中商业比例不大于10%);建筑密度≦35%(住宅≦22%);绿地率≧30%(附属绿化带的绿化种植面积,不得低于其用地总面积的70%);建筑高度≦75米。其他规划条件:请详细参阅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编制的《建设项目用地规划条件》[肇自然资端宗字第(2025)24号],并根据《肇庆市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有关规定,鼓励采用装配式建筑建造方式。 2.竞得人在开展场地勘测时,同步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3.需配套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按每百户不少于3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不足百户按百户计算),上述公用设施应对外开放,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实施和验收,设施建成后无偿移交有关部门,产权归政府所有。工程建设需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环保、安全生产、能耗的法律、法规和标准。 4.根据《关于明晰 中有关量化计算方法的通知》(肇城规函〔2016〕336号)的要求,需缴纳配建费人民币565.29696万元。 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按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交地之日起计算。 6.成交价款即为该宗土地出让价款。成交后竞买保证金转作定金,定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成交价款不包括契税和印花税,由竞得人承担。 7.竞得人须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日内与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拍卖成交之日起10日内与出让人肇庆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肇庆市自然资源局有权取消拍卖并没收竞买保证金。 8.土地出让价款可分两期缴纳,竞得人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0日内缴纳土地出让价款的50%(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可充抵作地价款),第二期(土地出让价款的50%)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支付完毕。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同意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执行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9.竞得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竞得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竞得人赔偿损失。 10.竞得人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后(涉及利息和违约金的,亦需付清),须在30日内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11.本宗地净地交付,肇庆市端州区土地储备中心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将土地交付给竞得人使用。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1‰向竞得人给付违约金,土地使用年期自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 12.竞得人自交付土地之日起,1年动工开发建设,动工后3年竣工。竞得人未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按时动工和竣工,每延期一日,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0.1‰的违约金。 13.该出让宗地建设项目不动产登记实行“交房即发证”模式,并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附加协议内容约定。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联 系 人:彭小姐、梁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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