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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惠市资源挂出告字[2025]034号)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政区:惠城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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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惠市资源挂出告字[2025]034号)
惠市资源挂出告字[2025]034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政府批准,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GP2025-34 | 宗地总面积: | 7582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惠州市惠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安南园01单元MAN01-03-04-01-01地块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1.600≤ 并且 ≤2.500 | 建筑密度(%): | 40.000≤ | ||
| 绿化率(%): | 15.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75826 | ||||||
| 投资强度: | 10801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2706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11925IA0068 | ||
| 起始价: | 9020万元 | 加价幅度: | 50万元 | ||||
| 挂牌开始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挂牌结束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HCTJ20230048号)、《关于惠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安南园01单元MAN01-03-04-0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核实的函》(案卷编号:HCTJ20250037号)和《关于惠州市惠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安南园01单元MAN01-03-04-01-01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说明》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zyjy.huizhou.gov.cn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GP2025-34 号地块:*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00分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二)竞得人在用地红线内开发建设必须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必须按《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案卷编号:HCTJ20230048号)、《关于惠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安南园01单元MAN01-03-04-0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核实的函》(案卷编号:HCTJ20250037号)和《关于惠州市惠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马安南园01单元MAN01-03-04-01-01地块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条件的说明》的规划控制指标要求及有关规定进行规划设计。 (三)开发投资总额不少于13.65亿元(含地价)。 (四)土地成交价款需以人民币支付,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成交价款。 (五)招商条件: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13.65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总投资占比不低于60%),投资强度不低于18000元/平方米。自投产之日起3年内年均营收不低于12亿元,年均税收不低于3791万元。自《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以下简称“《交地确认书》”)送达之日起5年内,应实现累计固定资产投资8.19亿元。项目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最终考核以统计部门提供的数据为依据(上述条件,最终以《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为准)。 在《国有建设用地交地确认书》送达之日起至考核期结束前不得转让土地使用权(包含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因企业破产不得终止项目建设及运营。若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乙方确定需要转让该宗地使用权(包含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时,受让人使用该地块建设经营的项目,须符合惠城区产业发展方向及项目入区审核标准,向甲方提出申请,并经惠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同等条件下,甲方或其指定单位有优先受让权。乙方如在取得项目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时,曾享受政府用地优惠出让政策需补差价及相应利息的,需经评估并报区建设用地领导小组会审议后确定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竞得人需与惠州市惠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 (六)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前,须与惠州市惠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协议书》,并由惠州市惠城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对项目用地实施批后监管(具体内容详见该宗地网上挂牌文件)。 (七)挂牌起始价不含应由竞得人缴纳的契税、印花税等。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三新北路31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 联 系 人:袁工、李工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单位: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随机产生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开户账号:网上挂牌交易系统随机产生竞买保证金支付账号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