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侯自然告字[2026]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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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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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侯自然告字[2026]3号)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行政区:闽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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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侯自然告字[2026]3号)

侯自然告字[2026]3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闽侯县人民政府批准,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编号: 宗地2026-04号 宗地总面积: 5841平方米 宗地坐落: 南通镇
年限: 40.00年 容积率: 0.000< 并且 ≤0.500 建筑密度(%): ≤30.000
绿化率(%): 35.000≤ 建筑限高(米): ≤12.000
主要土地用途: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用途明细:
用途名称 面积
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 5841
投资强度: 保证金: 720万元 估价报告备案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BA0010
现状土地条件: 土地权利清晰、界址明确、地上建筑物和构筑物拆迁完毕。
起始价: 3600万元 加价幅度: 100万元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二、竞买人范围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报名参与竞买。 (二)凡存在下列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申请人及其控股股东,在结案和问题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活动: 1.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和非法倒卖土地等犯罪行为的; 2.有拖欠土地出让金的; 3.存在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的; 4.因企业原因造成土地闲置一年以上的; 5.开发建设企业违背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开发利用土地的。 申请人在申请竞买时,应提供不存在上述情形的书面承诺。竞得人隐瞒事实出具承诺的,取消竞得资格,已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已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出让人解除合同并收回已出让土地,定金不予返还。 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区(第一开标室东门正对面的办公室)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业务受理区(第一开标室东门正对面的办公室)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 16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开通会员可解锁* 09时30分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行政服务中心第一开标室)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本次土地公开出让活动的出让人,拍卖现场由福建省晨至信拍卖行有限公司组织。 2.拍卖竞价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3.加油站建设过程中有关成品油经营权的许可等事项由竞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有关手续的办理不影响出让合同的履行。 4.竞得人应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做好耕作层土壤剥离、存放工作并经县资规局、农业农村局验收通过。验收意见作为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要件资料,未通过验收的,不得办理规划和施工许可。剥离的耕作层土壤不得自行处置,由县政府指定单位处理。 5.给付成交价款方式:上述宗地竞得人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缴付土地成交价款的50%,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自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缴清余下50%土地成交价款。支付土地成交价款时,支付土地成交价款应纳入征收机关指定国库账户。 6.土地成交价款包含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房屋拆迁安置费用、地段差价、“两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土地收益金)、失地农民保障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占用税、耕地开垦费和土地出让业务费。但契税、印花税、绿地补偿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土地登记费均不含在内,由竞得人另行缴纳。 7.上述宗地竞得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720万元,成交后自动转抵竞得地块的土地成交价款。 8.宗地交地、开竣工时间:上述宗地交地时间自土地出让金缴清之日起1个月内(*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交地并签订交地确认书(按交付时点现状标高交地)。宗地的竞得人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交付土地之日起9个月内)开工;应在*开通会员可解锁*之前(双方认定的开工之日起24个月内)竣工。 9.竞得人竞得土地后,拟新成立全资子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自土地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完成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由闽侯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竞得公司及新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变更竞得人为新公司。 10. 本次现场踏勘由申请竞买者自行进行。竞买人申请竞买的,视为对该宗地现状无异议。 11.本次公开出让土地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本公告与出让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工作人员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0591—22064299 开户单位: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闽侯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闽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分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闽侯县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侯支行,福建福清汇通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闽侯支行 开户账号: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82530,*开通会员可解锁*019228,411775353560,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1*开通会员可解锁*006038,811*开通会员可解锁*97944,9*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11114,1*开通会员可解锁*10002,*开通会员可解锁*01107978,35*开通会员可解锁*555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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