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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公易土告字[2025]18号)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政区:鼎湖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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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公告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肇公易土告字[2025]18号)
肇公易土告字[2025]18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经肇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 3(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BS-01-26-H | 宗地总面积: | 12461.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鼎湖区永安镇贝水,北为莲贝大道,地块编号为BS-01-26-H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42.000≤ 并且 ≤65.000 | ||
| 绿化率(%): | 15.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12461.6 | ||||||
| 投资强度: | 90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73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20926IA0035 | ||
| 起始价: | 748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1、受让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必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清受让宗地的契税。 4、受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涉及利息和违约金的,亦需付清)之日起30天内持该合同及出让价款的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5、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6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6、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 | |||||||
| 宗地编号: | BS-01-26-E | 宗地总面积: | 17529.58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鼎湖区永安镇贝水,东为安庆路,南为智能二路,地块编号为BS-01-26-E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42.000≤ 并且 ≤65.000 | ||
| 绿化率(%): | 15.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17529.58 | ||||||
| 投资强度: | 72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525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20926IA0029 | ||
| 起始价: | 1052万元 | 加价幅度: | 20万元 | ||||
| 备注: 1、受让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必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清受让宗地的契税。 4、受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涉及利息和违约金的,亦需付清)之日起30天内持该合同及出让价款的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5、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6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6、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 | |||||||
| 宗地编号: | BS-01-26-F | 宗地总面积: | 10035.5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鼎湖区永安镇贝水,北为莲贝大道,东为安庆路,宗地编号为BS-01-26-F | ||
| 年限: | 50.00年 | 容积率: | 2.000≤ | 建筑密度(%): | 42.000≤ 并且 ≤65.000 | ||
| 绿化率(%): | 15.000≤ 并且 ≤20.000 | 建筑限高(米):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10035.56 | ||||||
| 投资强度: | 1050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301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4420926IA0033 | ||
| 起始价: | 603万元 | 加价幅度: | 10万元 | ||||
| 备注: 1、受让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必须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出让价款。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60日,经出让人催交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损失。 3、受让人必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清受让宗地的契税。 4、受让人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涉及利息和违约金的,亦需付清)之日起30天内持该合同及出让价款的缴纳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办理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5、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受让人6个月内必须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18个月内竣工。超过1年未动工建设的,按规定缴纳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2年的,由政府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6、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开工建设但不超过一年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总额1‰的违约金,出让人有权要求受让人继续履约。受让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日期或同意延建所另行约定日期竣工的,每延期一日,应向出让人支付相当于未竣工计容建筑面积对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1‰的违约金。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均可参加竞买,可单独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竞买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在办理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前,如需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发建设该地块,该全资子公司须与出让方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同意承接该宗地的全部权利和义务。 (三)竞得人需与鼎湖区人民政府签订宗地监管协议,签订后方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否则竞买无效,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到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开通会员可解锁* 10时00分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的(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电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1200/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交易编号为DH2026-05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交易编号为DH2026-06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30分,交易编号为DH2026-07地块网上拍卖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1时00分。 2、交易编号为DH2026-05宗地投资强度大于600万元/亩,引入项目须符合广东优先发展产业类项目中的符合环保要求的高端专用工艺装备:大功率、高精度5轴激光切割机(5轴联动加工,光纤激光器功率≥20kW),智能焊接设备,激光焊接、电子束焊接等高能束流焊割设备,搅拌摩擦、复合热源等焊接设备,黑色金属液压挤压机(150毫米/秒以上),轻合金液压挤压机(10毫米/秒以下),数字化、大容量逆变焊接电源,大功率、高精度激光器。 3、交易编号为DH2026-06宗地投资强度大于700万元/亩,引入项目须符合广东优先发展产业类项目中的符合环保要求的采用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印染技术〔印染清洁生产技术(酶处理、高效短流程前处理、针织物连续前处理、低温前处理及染色、低盐或无盐染色、低尿素印花、小浴比间歇式织物染色、数码喷墨印花、泡沫整理等)、功能性整理技术、新型染色加工技术、少水/无水和节能低碳印染加工技术、复合面料加工技术〕和装备生产高档纺织面料,智能化简子纱染色技术装备开发与应用。 3、交易编号为DH2026-07宗地投资强度大于480万元/亩,该地块引入项目须符合广东优先发展产业类项目中的符合环保要求的建材类:适用于装配式建筑、折叠式建筑、海绵城市、地下管廊、生态修复的部品化建材产品及生产设备。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 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联 系 人:梁小姐、彭小姐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单位: 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