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清政务地挂出〔2025〕093号)
发布时间:
2025-11-20
发布于
广东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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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清政务地挂出〔2025〕093号)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行政区:清远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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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成交公示

公示预览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成交公示(清政务地挂出〔2025〕093号)

清政务地挂出〔2025〕093号 *开通会员可解锁*

按照《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我局 挂牌出让 1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宗地编号: 441802005008GB01169 宗地总面积: 1.390222公顷 宗地坐落: 清远市清城区洲心街道辖区内
年限: 40年 土地用途: 零售商业用地 项目名称:
成交价: 3150万元 受让单位: 清远市开创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备注: 出让地块必须符合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审定通知书(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核发)》《规划条件通知书》(非工业类)(项目编号:A202500111;案卷编号:用地许可A2025-0078)。 (一)根据《清远中心城区重点片区城市设计及控制性详细规划(风凰单元和连心单元控规修编)——凤凰单元FH03街坊图则》核发用地规划条件,总用地面积13902.22平方米,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20%,建筑限高40米。 (二)项目开发建设须符合经批准的城乡规划、规划条件、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三)项目须按《住房和城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的通知》(清府办〔2023〕2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优化清远市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清府办〔2023〕34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清府办〔2021〕14号)及《清远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清远市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图集》《广东省通信设施建设与保护规定》《广东省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技术规范》《关于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意见》《清远市国土空间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及计算规则》(清自然资函〔2024〕10号)等国家、省、市政策文件要求进行设计和建设。 (四)须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要求做好固定车位充电设施建设或预留。 (五)须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停车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 (六)请按程序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其他要求具体以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核发规划条件为准。

二、公示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该宗地双方已签订成交确认书,在30日内签订出让合同,相关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八、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单位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新城人民二路13号 邮政编码:511500 联 系 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3364198 电子邮件:/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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