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融机构关于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项目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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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8-22
发布于
天津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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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金融机构拟公开处置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融资租赁项目债权资产,现将资产处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

某金融机构拥有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债权资产总额24,977,948.75元(截止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租赁成本18,500,000.00元,租赁费574,194.44元,违约金1,904,849.45元,迟延履行期利息3,998,904.86元);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

1.债务人情况

(1)承租人: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占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开通会员可解锁*0P,该企业成立于1992年,位于天津市,注册资本4,548万元。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存续,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房地产项目、生物医药科技项目、环保科技项目、媒体项目、城市公用设施项目投资及管理;投资咨询;仪器仪表、机电设备(小轿车除外)、燃气设备批发兼零售;涉及上述审批的,以审批有效期为准;采矿机械设备销售、租赁;工程技术服务;电子产品、电子元器件、线材、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批发兼零售;广告业务、企业管理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除外)、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属材料,冶金炉料,机电设备,化工产品的批发及零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肥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共同承租人:云南照昀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续爱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开通会员可解锁*740964,该企业成立于2004年,位于云南省,注册资本29,539.905万元。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存续,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铸造;常用有色金属冶炼;贵金属冶炼;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保证人情况

(1)担保人:山西融合汇鑫商务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世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40100MA0H2D3LXU,该企业成立于2016年,位于山西省,注册资本10,000万元。该企业目前登记状态存续,经营范围: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普通机械设备、汽摩配件、电子产品的技术开发及销售;皮革制品、橡塑制品、劳动防护用品、木材、石材、钢材、仪器仪表、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日用品、金银饰品、工艺品(不含文物)、金属材料及制品(不含贵稀金属)、电线电缆、矿产品(不含稀土及铂族元素)、通讯器材、文具用品、办公用品、化妆品、针纺织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煤炭、焦炭、金融机具的销售;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建筑施工);商务信息咨询(不含银行、证券、保险、劳务中介);餐饮管理;酒店管理;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房地产信息咨询;礼仪庆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担保人:李占通,系天津大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3.租赁物情况

本项目租赁物为探矿设备,所在地为云南,由云南照昀矿产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占有、使用。

4.抵质押物情况

(1)抵押物信息:35套房产,位于天津滨海新区金座广场,产权系天津大通城市置业有限公司单独所有,部分房产已出租,其中24套被我司首封。

(2)质押物信息:天津大通融汇租赁有限公司对天津市北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昌宁县人民医院、贵州国台酒庄有限公司及融汇租赁汽车项目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资产亮点

该项目抵押房产35套,位于天津滨海新区金座广场。2019年评估值6,193万元。根据法官要求,为避免超额查封,保全24套,本次申请执行拍卖24套,面积2702平米。根据*开通会员可解锁*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显示,查封保全的房产价值为4,276.31万元。

(三)资产瑕疵

1.本项目35套抵押房产被山西监察委轮候查封;

2.本项目3笔融资租赁应收款以及445笔融汇租赁汽车项目应收账款有效期已经届满。

(四)转让方式:进场交易。

(五)交易对象及条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资产转让的公司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六)付款条件:一次性付款。

(七)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自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金额/享有权利最终以出资凭证、合同、协议、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宋先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songzelong@gwgsfl.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2号院1号楼

邮政编码:100000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025年 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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