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大光电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经营类用房招租公告 (招租编号:GDYZZ202601)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3-13
发布于
江苏南京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一、招租项目概况

1.房屋产权方:南京工业大学电光源材料研究所

2.租赁运营方:南京工大光电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3.招租项目见表

分包号

房屋地点

房屋面积(平方)

合同金额底价(元/年)

业态要求

租赁期限(年)

备注

1

金川门外5号南203、206、208、209、211、214、216室

161

105777

办公

1

合同金额包含15%服务管理费

2

金川门外5号南215室

23

15111

办公

1

3

金川门外5号南220室

23

15111

办公

1

4

金川门外5号南401、403、405室

69

45333

办公

1

5

金川门外5号南402、407室

69

45333

办公

1

6

金川门外5号南514、516、518室

69

45333

办公

1

7

金川门外5号南602室

23

15111

办公

1

8

金川门外5号南604、606室

46

*开通会员可解锁*

办公

1

9

金川门外5号南608、610、614、616室

92

60444

办公

1

10

金川门外5号南613室

23

15111

办公

1

11

金川门外5号北306、308室

48

32412

办公

1

12

金川门外5号北406室

24

16206

办公

1

二、经营项目要求及其他

(一)房屋用途

办公用房禁止经营餐饮、游戏机室、网吧、足疗按摩等项目,以及法律法规禁止的经营活动;不得对所承租房屋以及周围产生噪音、污染。

(二)租赁期及租金、综合服务费、水电费等收取方式

1.租金采取按半年期合同金额或双方协商确定的金额方式预缴。

2.租赁期起算前须缴纳租赁保证金。

3.水电费由甲方按市政供应方单价代收,同时乙方每月按照甲方通知要求缴纳公共水、电费、损耗等费用。

承租期间其他费用如:宽带费、电话费、燃气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缴纳。

(三)承租的相关要求

1.确定的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后,承租房屋的装修方案必须经招租方同意。

2.租赁期内,承租方应履行承租合同所有条款,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租方有权采取停止水、电供给、封门等方式,直至收回房屋终止合同。承租方应承担违约的全部责任,并赔偿招租方相应的损失:

(1)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

(2)违反招租方经营范围要求的,或利用承租房屋有违法、违规等行为、损害公共利益的;

(3)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变更经营范围的;

(4)未经招租方同意,擅自进行房屋装修和破坏房屋结构的;

(5)拖欠招租方房屋租金时间达到 十 天及以上的;

(6)有拖欠水费、电费、综合服务费等情形的。

三、投标对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须知

(一)以下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参加过电光源材料研究所招标(租)项目并在获得中标资格后自愿放弃者。

(二)以下情形视为无效投标:投标年租金报价低于招租方设定的年租金底价的;一年内在本校承租活动中有未按合同履约行为的;二次报价低于首次报价的。

(三)投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按每年租金价、承租期及承租期的总租金报价,填报《南京工大光电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经营性用房招租项目报价一览表》进行报价。

(四)投标人需携带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3)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投标,投标报价一览表(附件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2)须封装在同一信封内,封口加盖法人章(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五)投标人须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元。成交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房屋租赁费;未成交人的保证金十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人无正当理逾期不签订租赁合同或未遵守招租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五、评审方法与定标原则

(一)本次招租由南京工大光电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组织招租评审小组负责评标。评标依据为本公告和投标文件。

(二)定标原则:

1.按每年租金报价依次确定两个中标候选人,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资格,顺延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2.有效投标人满足三家及以上的,比价后的最高价者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只有两家的,进行二次竞价,二次报价不得低于首次报价,比价后的最高价者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有效投标人仅有一家的,由谈判小组与投标人进行现场谈判,决定是否成交。

六、投标、开标及评审

(一)投标时间: 2026 年3 月 20 日,上午 9:30 - 10:00 ;

投标截止时间: 2026 年 3月20 日上午 10 : 00 ,逾期招租方不接受投标。

投标地点:南京鼓楼区金川门外5号南305室。

(二)开标时间: 2026 年 3月 20 日 10 : 00

开标地点:南京鼓楼区金川门外5号南301室。

投标人应按规定时间到开标现场对报价单密封情况和报价予以签字确认,未在确认表上签字的视为默认。唱标环节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否则视为无异议。

(三)评审时间: 2026 年3 月 20 日 10 : 20

评标地点:南京鼓楼区金川门外5号南301室。

七、预成交公告

(一)招租方根据评标小组的评标结果发布预成交公告,公告期为1个工作日。投标人对公告有异议的,在预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确认无异议后,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中标通知书领取

1.领取时间: 2026 年 3 月 24 日 9 : 30 - 11 : 00

2.领取地点:南京鼓楼区金川门外5号南305室。

八、租赁合同签订

(一)本招租项目委托租赁合同签订及经营管理方:南京工大光电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用房承租的交接时间以经营管理方通知为准。

(二)在通知后的10天内承租人不办理完成合同签订、缴纳租赁保证金和预缴房租的手续,视同自行放弃。

九、本次招租联系事宜

招租方联系人:申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南京市南京鼓楼区金川门外5号南305室。

南京工大光电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3 年 3月 13 日

附件1:

南京工大光电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经营性用房招租项目报价一览表

(招租编号: )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或自然人姓名:

分包号

每年租金报价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承租期

业态

承租期总报价

(人民币)

大写:

小写:

签字确认: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参考格式)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名称(公章)或自然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 (承租方名称)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方就 房屋租赁事项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房屋租赁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盖章或自然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或自然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日期: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