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锦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五金塑胶电镀项目拟批准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6-22
发布于
江西新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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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正式受理,并拟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6463571(高新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股)

传    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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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锦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吨五金塑胶电镀项目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大道1888号新余电镀集控区内西区3栋北一楼及新余电镀集控区内西4栋一层101室

江西锦辰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江西新咨华奕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选址于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阳光大道1888号新余电镀集控区内西区3栋北一楼(厂房1#)及西4栋一层101室(厂房2#)。

厂房1#地理中心位置E115°1′17.202″,N27°51′34.560″;厂房2#地理中心位置E115°1′20.561″,N27°51′34.504″。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环保投资8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为3833.72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①一厂内:在现有厂房(厂房1#)生产线末端增加喷涂线;

②新增二厂:租赁新余电镀集控区西区 4 栋一层 101 室(厂房2#),建设新的电镀生产线。扩建后,项目将形成年加工 2000 吨五金塑胶电镀产品的生产规模(不包含现有项目产能)。

(1) 废水: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W1含镍废水、W2含铬废水、W3含氰废水、W4含铜锡废水、W5高浓度有机废水、W6 酸碱综合废水、W7电镀混合废水、W8含银废水)及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依托集控区化粪池预处理后由集控区南部的生活污水总排口排入园区市政生活污水管网,并汇入新余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产废水经分类收集后接入电镀集控区对应的废水专用收集管,然后通过专管进入电镀集控区内各类废水预处理设施处理,后经废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的尾水通过集控区北面的生产废水总排口排放,并依托高新区现有电镀废水专管排入新余高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2) 废气:有机废气采用吸风系统收集+干式漆雾过滤箱+二级活性炭处理+ 25m高排气筒(DA004、DA008)。硫酸雾、盐酸雾、氮氧化物废气采用吸风系统收集+喷淋塔中和+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5);氰化氢废气采用吸风系统收集+喷淋塔吸收氧化法处理后+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6);铬酸雾采用吸风系统收集+滤网凝聚回收+碱液喷淋吸收塔处理+25m高排气筒排放(DA007)。硫酸雾、盐酸雾、氮氧化物、氰化氢、铬酸雾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 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1挥发性有机物有组织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控制标准(试行)》(DB36/2186-2025)表2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设备基础减振措施、低噪声设备、隔声、绿化等降噪措施,控制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按要求设置固体废物储存场所及危险废物储存场所。各类废槽液滤渣、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棉芯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妥善暂存,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物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妥善暂存,集中收集后供应商定期回收或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保部门统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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