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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采购分体式空调等非医用设备维修服务项目。欢迎具备合格资质、有服务保障能力的服务商参加。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分体式空调等非医用设备维修服务项目
二、采购限价
12万元(每月据实结算)
三、服务期限:1年
四、项目概况:
1. 服务地点:覆盖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油房院区、高新院区,投标人须具备同时响应两院区服务的能力,确保服务时效性不受地域影响。
2. 服务范围:涵盖分体式空调(挂机、柜机,含1P-1.5P、2P-3P、5P等型号)及各类非医用大小电器,包括但不限于电视机、洗衣机、冰箱、药品冷藏柜、热水器、微波炉、小厨宝、除湿器、净水器、开水器、水泵电机、风帘机、风扇、手术室电动门等设备的维修、安装、拆除及保养服务。
3. 主体资质: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法人企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家用电器维修、机电设备维修等相关内容;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重大安全事故及质量纠纷案例。
4. 团队要求:配备专属服务团队,维修技工持电工证、制冷与空调作业证等有效职业资格证书上岗,人员数量满足两院区同时故障的响应需求;团队成员须熟悉医院非医用设备常见故障及维修规范,服从甲方(医院)监督管理及科室、水电维修组协调安排。
5. 安全资质:具备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提供适配医院场景的安全施工方案;团队成员均接受过安全防护培训,能应对医院人流密集、设备集中的复杂施工环境。
6. 响应时效:接到甲方故障报修通知后,1小时内上门服务(含节假日、夜间应急场景);手术室电动门、冷藏柜等影响诊疗辅助工作的紧急故障,须优先响应并缩短上门时间。
7. 维修质量:维修后设备须正常稳定运行,同故障、同项目修复后一周内复发的,投标人无偿返工且不收取额外费用;维修配件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合格证明,因配件质量或维修技术导致设备损坏的,无偿修复或赔偿甲方损失。
8 安全责任:施工期间须落实严格安全防护措施,因操作不当、防护不到位引发的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环境影响等一切安全责任,均由投标人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六、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
2、廉洁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报价表(包含项目单价、项目自行检测承诺);
5、企业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签字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含副本)复印件;
7、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资料;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递交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1、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公司根据以上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三份),装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方式
1、采用院内磋商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如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价格或政府采购限价,采购会仅作为市场调查和信息征集,医院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采购。
九、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供应商需将报名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至医院采购科邮箱2803814277@qq.com,资料于项目采购会时提交。未到现场视为放弃。
十、采购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具体采购会时间通过原报名邮箱另行通知
地点: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问陶路2号)
采购科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时间:08:00-12:00 14:30-17:30
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分体式空调等非医用设备维修服务需求.rar| 041f0372774cafa642f436034805f2cc.rar (74.66 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