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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拟采购零星工作拍照和小视频拍制和直播服务(二次挂网)项目。欢迎具备合格资质、有服务保障能力的服务商参加。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零星工作拍照和小视频拍制和直播服务(二次挂网)项目
二、项目限价
采购限价3万元/年
三、服务期限:3年
四、项目要求
负责短视频策划、拍摄与制作,宣传图片制作,工作照拍摄,拍摄设备维修等。
1.视频拍摄: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纪录、宣传片、微电影、短视频等。
2.照片拍摄:包括活动照片、产品照片、人像照片等。
3.设备要求:使用行业认可的专业级摄影机和照相机。配备稳定器、滑轨、灯光等辅助设备,确保拍摄质量。
4.画质要求:视频分辨率不低于1080P,优选4K画质。照片分辨率应满足打印或网络传播的需求,通常不低于300dpi。
5.音频要求:使用专业级收录音设备,确保音频清晰、无杂音。如有需要,提供配音、音效等后期制作服务。
6.后期制作:提供剪辑、调色、配音、配乐、字幕等后期制作服务。交付的视频和照片应符合客户要求的格式和规格。
7.人员要求:摄影师/摄像师:具备丰富的拍摄经验,能够根据要求提供创意拍摄方案。熟悉各种拍摄手法和技巧,能够应对不同场景和光线条件。后期制作人员:具备专业的后期制作技能,熟悉常用的后期制作软件。能够根据需求进行创意剪辑和调色。
8.服务流程需求沟通:能够充分沟通,了解拍摄和拍照的具体需求。根据需求,制定详细的拍摄和拍照方案。按照方案进行拍摄和拍照,确保质量符合要求。对拍摄和拍照素材进行后期制作,交付成品。
9.交付与验收: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付成品。成品应符合医院要求的画质、音频、格式等规格。提供成品的光盘、网盘链接等交付方式,方便客户获取。
10.保密:供应商应确保拍摄和拍照的素材及成品不被泄露。
11.售后服务:提供一定期限内的售后服务,如修改、调整等。
12.报价要求:报价应包含所有费用,如人员费用、设备费用、后期制作费用等,避免产生额外费用。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履行民事责任的能力;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
3、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4、所供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标准;
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六、参加报名的供应商应递交的资料
1、响应函;
2、廉洁承诺函;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报价表(包含项目单价);
5、企业法人对业务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包含授权内容、授权期限、业务员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信息)、法人签字并盖章、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业务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6、企业营业执照(含副本)复印件;
7、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要求应具备的相关资质资料;
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递交资料要求及其他事项提醒
1、以上所有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2、响应公司根据以上目录按顺序装订成册(三份),装袋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
八、采购方式
1、采用院内磋商谈判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2、如供应商报价超过预算价格或政府采购限价,采购会仅作为市场调查和信息征集,医院按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和程序执行采购;
3、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九、报名及递交资料时间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30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方式:供应商需将报名基本信息(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至医院采购科邮箱2803814277@qq.com,资料于项目采购会时提交。未到现场视为放弃。
十、采购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具体采购时间通过原报名邮箱另行通知
地点:遂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科(问陶路2号)
采购科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咨询时间:08:00-12:00 14:30-1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