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呼和浩特武川县柏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川县30万千瓦上...
发布时间:
2026-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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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环政批字〔2026〕80 号

呼和浩特武川县柏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呼和浩特武川县柏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川

县 30 万千瓦上网消纳风电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

及由内蒙古中海亚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呼和浩特

武川县柏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武川县 30 万千瓦上网消纳风电

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

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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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武川县二份子乡,规划装机容量为

300MW,采用 30 台单机容量为 10MW 的风力发电机组,每台风电

机组配置一台箱式变压器,通过 10 回 35kV 集电线路接入 220kV

升压站内,同步配套建设集电线路、检修道路、进站道路等。项

目总占地面积 27.06hm

2(永久占地面积 7.75hm2,临时占地面积

19.31hm

2)。项目总投资为 117827.15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371

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 0.31%。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

文物、林草等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

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项目涉及辐射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须

另行审批。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划定施工范围和人员、车辆

的行走路线,避免对施工范围之外的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风机

基础、箱变基础以及塔基、电缆沟等开挖时,应将表层土与下层

土分开,暂时保存表层土用于后期回填,临时表土堆场应釆取临

时防护措施;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及时采取植被恢复保护措

施。按照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要求,做好公益林的保护、恢复和

补偿,确保其功能不降低。加强对野生动物和鸟类的保护。新建

风电项目的风机应距离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等环境敏感目标不

得小于 700 米。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施工期在风机基础、电缆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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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开挖施工区域四周设围挡并洒水抑尘;通过限制车速、封闭运

输和洒水抑尘的方式以减少车辆运输扬尘;场区施工和检修道路

进行硬化并洒水抑尘;表土临时堆场进行覆盖并洒水抑尘。施工

期 场 区 粉 尘 无 组 织 排 放 执 行 《 大 气 污 染 物 综 合 排 放 标 准 》

(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道路移动机械

须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

施工生活污水排入临时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

于施工;严禁向河道抛投施工弃渣。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加

强管理、及时维护保养;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合理布置施工现场,

高噪声设备远离敏感目标;运输车辆经过居民点时减速慢行,禁

止鸣笛。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348-2008)1 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加强固废管理。施工期土石方全部用于回填、筑路、

场地平整;施工期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处理;施工期生

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置;施工废料等严禁丢弃入河;

风力发电机维修垃圾和废油、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升压站内危险

废物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箱式变压器事故废油经

箱变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在危险废物产废源头就近配置二维码打印机,配备智能称重

仪、视频监控(贮存区/产废点/称重区全覆盖)、数据采集终端,

应当具备与全国危险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和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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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信息化监管平台链接的功能,且保证二维码信息符合危险废物

规范化管理标准,一物一码,可溯可查。

(六)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

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

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以及不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

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

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

施进行自主验收。

(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

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武川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

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

2026 年 9 月 1 日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送:武川县分局、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蒙古中海亚

生态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6 年 9 月 1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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