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回环政批字(2026) 5 号
内蒙古伊鑫阁食品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伊鑫阁食品有限公司清真宰鸡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编 制完成的《内蒙古内蒙古伊鑫阁食品有限公司清真宰鸡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分局审议,同意该项 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县府街北亚清真食品有限责 任公司院内,主要租赁厂房一座,占地面积300m2,内设屠宰 区、待宰区以及冷库等相关配套设施及公辅工程,年屠宰肉鸡
50万只。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占总投资 38%。
项目为新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 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 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屠宰区产生的恶臭气 体经负压收集后通过 CY 光解净化设备处理后,经 15m 高排气 筒达标排放。恶臭气体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 B14554-93)表2中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中厂界标准 值。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 放不新增。
(二)加强水环境保护。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市政公 共卫生间排放;屠宰废水、地面冲洗废水、设备清洗废水、软 化水补水排入呼和浩特市瑞天隆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 设施进行处理后,最终排入市政管网。废水排放应满足《屠宰 及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2025)。
项目污水涉及的池、管网、危固废暂存间等重点防渗区域 须按照重点防渗等级要求做防渗处理。
(三)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设备应采取减 震、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 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
(四)加强固废管理。项目产生的鸡粪便定期清扫后装入
带盖塑料桶中,暂存于屠宰废物暂存区,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 位进行转运处置;产生的羽毛经收集后装入塑料桶中,暂存于 屠宰废物暂存区,日产日清,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转运 处置;运输途中死亡的鸡,暂存于死畜暂存库,交由有处置资 质的单位进行转运处置;屠宰废物人工清掏后装入塑料桶中, 暂存于屠宰废物暂存区,日产日清,交由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 行转运处置;产生的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 清运处理。
项目产生的废高能 UV 灯管、废活性炭,均采用密闭性良 好的箱体分类盛装,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交由有资质单位拉 运处理。
项目须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暂存间和危险废物 暂存间,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执行《一般工业固体 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 存和处置须执行《危险废物肥存污染物控制标准》 (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五)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 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六)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 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其它要求
(一)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 实环境监测方案,并申请排污许可证。项目竣工后,应对配套
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二)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 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三)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负 责 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 作。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报:市生态环境局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二大队、爱建信达工程咨询有限 公司。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回民区分局办公室 *开通会员可解锁*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