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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环政批字〔2026〕10号
内蒙古航天医院:
你单位《内蒙古航天医院(内蒙古心脑血管医院)康复 院区项目报批的申请》及内蒙古蓝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 完成的《内蒙古航天医院(内蒙古心脑血管医院)康复院区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分局审议,同 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本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赛军区金桥开发区民政福利园 内,依托呼和浩特市残疾人托养康复就业综合服务中心大 楼,改造为专业康复医疗机构,占地面积为10185.62m2,不 新增占地,占地类型为医疗卫生用地。共设置床位176张, 配套建设医疗污水处理系统、供氧系统、医疗废物暂存集装 箱等。项目不涉及门诊治疗服务、不涉及传染病诊疗,检验
科、牙科及放射科,仅完成患者的采血工作,采血后全部检 验检测工作由内蒙古航天医院(内蒙古心脑血管医院)实施, 本项目内不开展病原微生物、血清生化全套深度化验。项目 总投资 4600万元,环保投资 273.3万元,环保投资占比 5.94%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 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 置施工设备,加强人员管理,施工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及所在区域声 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项目施工粉尘须符合《大气污染物综 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 处理设备产生的恶臭、医疗废物暂存间臭气和食堂油烟。污 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负压收集后经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处 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简有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 排放标准》(GB14554-93);污水处理站边界无组织废气执行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表 3 中标 准限值;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的医疗废物分类存放于密闭 PE 桶中,采取每日消毒措施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清运;食 堂油烟经专用排油烟罩收集至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楼顶 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表 2 中 标准限值
(三)加强水环境保护。门诊废水、治疗区废水、医护 行政人员废水与经隔油池处理后的食堂废水分别排入化粪 池预处理后,一并排入院区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 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中表 2 预处理标准 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项目须按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 规范》(HJ2029-2013)要求建设事故水池。
医疗废物集装箱、污水处理站及各类池体,地面和围堰 等重点防渗区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 建设。
(四)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污 水处理站水泵、风机等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人群活动产生的 生活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后执行《工业企 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2 类标准。
(五)加强固废管理。固废有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 油脂、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废活性炭、废包装材料 等。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废油脂等交由相应有资质的单位 进行处置,日产日清;废包装材料集中收集后外售回收站; 医疗废物、废活性炭、废UV灯管、消毒密封包装后的污水 处理站污泥暂存于院内医疗废物暂存间内,然后定期分别交 由相应有资质单位处置。
(六)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 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七)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 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 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
"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 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 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二)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 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 价文件。
(三)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 大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 后监管工作。
信息公开选项:公开
抄报:市生态环境局、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四大队、内蒙古蓝 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赛罕区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