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高速电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重卡充电合作经营示范项目(第二次)招商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9-15
发布于
江西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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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倡导“绿色、低碳”出行理念,完善高速公路路域补能续航,推动货运物流降本增效,打造交投集团全域覆盖的充电补能示范项目。江西省高速电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重卡充电合作经营示范项目(第二次)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投资商参加招商活动。

一、基础信息

本次计划招商范围:济广高速、沪昆高速等主干线高速公路路域闲置资源,招商合作站点不超过五个。具体合作站点按照成熟一个确认一个纳入本次项目合作资源范围,最终站点以双方书面的《站点确认函》为准。

二、招商资源

(一)招商项目:重卡充电合作经营

(二)招商具体要求:

1.签约主体一致性要求:后期成交投资商应与项目合同签订单位、项目营业执照单位一致。

2.本次招商主体为江西省高速电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后期成交投资商应与江西省高速电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签订项目经营合作权合同。

3.重卡充电服务合作经营具体内容包括:取得招商方在济广高速、沪昆高速等主干线高速公路路域场地资源5年期新能源重卡充电服务合作经营权(站点数量以实际产权结果为准,具体实施收费站选址和充电桩布局数量等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4.成交投资商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为取得合作经营权须配套建设的硬件设施包括:

(1)为各站点安装新能源重卡充电服务的充电桩设备(充电桩布局数量等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箱变(含外线高压线、变压器等高压部分投入建设及安全运营管理等内容);

(2)为各站点充电桩设备提供外接配电线路,含高压外接电、高压配电柜、箱式变压器、低压配电柜等。

(3)同步完成场站司机驿站、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确保满足环保要求及营运配套服务需要。

(4)成交投资商负责场站场地道路修筑、地面硬化施工,以及运营期间道路、硬化区域的日常维护与养护工作。

5.本项目采取“充电服务费分成”的合作经营模式。本次报价方式为根据不同的年充电量阶段进行充电服务费分成比例报价(即招商方享有的服务费分成比例),充电服务费分成比例最低费率为实际充电服务费的20%。

6.成交投资商应具有相应的充电桩运营、运维平台,具备及时响应充电设备检修的运维能力,并能提供及时保质的售后服务。

7.招商方配套综合能源管理平台要接入充电运维平台的,成交投资商应对招商方无偿开放数据对接端口。

8.合作协议签订后6个月内完成《站点确认函》约定的充电站项目建设工作。

9.本项目收益以重卡充电服务费为主,项目充电服务费收益取决于重卡充电流量。投标人现有重卡保有量及新购重卡投放计划,能够为本充电站带来稳定的内部充电需求,对冲场站闲置风险,是保障充电服务费收益落地的关键条件,投标人须提供现有重卡持有证明及重卡采购计划。

三、招商条件

招商基础条件:本次参与招商项目需至少符合如下条件,经审核通过后方可通过。

(一)资质最低要求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含有以下其中一项内容:

(1)道路货物运输;

(2)新能源汽车销售或租赁;

(3)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

(4)集中式快速充电站。

3. 投资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股权关系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申报的均视为同一企业主体。投资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关联企业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段响应或者未划分合同段的同一招商项目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4. 投资商需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满2年

(二)车辆计划要求

投资商须提交针对本项目的新能源电货车车辆采购计划,并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与车辆制造商或经销商签订的新能源电货车采购或者合作经营(含租赁)合同(须在有效期内);

(2)新能源电货车采购意向书或定金支付凭证;

(3)书面承诺函,承诺投运后完成不少于【10】台新能源电货车的采购或者合作经营(含租赁)。

(三)保底承诺要求

投资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交《供应商保底服务费承诺书》,明确针对本项目投运后年度保底服务费承诺金额,并作为评标依据。未提交保底服务费承诺书的,视为无效投标。

(四)信誉最低要求

1.投资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状态,未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4.投资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如有)在近3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四、招商文件的获取

(一)凡有意参加本次招商活动的投资商,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将填写完整并加盖投资商公章的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有)和经办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jxjtxcg1688@163.com 邮箱进行报名(报名登记表和授权委托书的格式详见附件1和附件2),报名后应及时和代理机构进行电话确认(不含节假日),经代理机构确认后24小时内,招商文件将发送至投资商提供的电子邮箱。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或者非正常方式获取的招商文件及相关资料均视为无效,不具备参加本次招商活动的资格。

(二)招商文件每套售价0元,逾期不提供。

五、招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一)招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30分,投资商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将响应文件面交招商方,递交地点为:江西交投嘉特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洪州大道西999号)3楼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商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二)未按招商文件要求包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招商方不予受理。响应文件必须面交招商方,不接受邮寄或其他快递方式。

六、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江西交投集团招标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jxjtgjc.com/)、和江西省交投新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s://www.jxjtne.com/)上发布。招商方对其他媒介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联系方式

招商方:江西省高速电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广场南路136号

联系人:况先生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商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商代理机构:江西交投嘉特信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洪州大道西999号

联 系 人:孙文良、张臻怡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jxjtxcg1688@163.com

*开通会员可解锁*

附件1:报名登记表

江西省高速电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重卡充电合作经营示范项目(第二次)报名登记表

投资商名称

(加盖投资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手机

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手机

接收招商文件及相关资料的电子邮箱

附:法定代表人和其授权代理人(如有)的身份证扫描件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如有)

本人 (姓名)系 (投资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江西省高速电建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重卡充电合作经营示范项目(第二次)招商的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 资 商: (加盖投资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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